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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yuē nán běi yuē xī dōng
曰 南 北 , 曰 西 东。
cǐ sì fāng yìng hū zhōng
此 四 方 , 应 乎 中。
释义
说到东、南、西、北,这叫作“四方”,是指各个方向的位置。这四个方位,必须有个中央位置对应,才能把各个方位定出来。
〖启示〗我们的祖先最早用铁发明了“罗盘”,也就是我国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从而使确定方位变得十分简便,尤其在航海中指南针的作用太大了。在我们人类生活中方向是非常重要的。
学汉字1、【南】
南字的构型说法不一,有人认为甲骨文和金文的“南”字像龟甲腹面的形状,上部的“屮”形是头部。龟类居穴大多朝南,因此用龟形代指南方。为了与“龟”字区别开,所以便用龟甲板的前半截的形象来表示“南”。也有人认为,甲骨文的“南”字像一种钟形的制乐器。郭沫若先生认为,这种乐器是青铜的。另有研究者称,它是一种由容器演化面来的乐器,上部的“屮”形是提纽,下部是器身。这一类乐器流行于南方地区,所以用它来代指南方。不过,这几种说法在文献中都没有用例。
“南”字是一个形状比较原始的字。从古至今,它的字形变化不是很大,其金文以及小篆字形,虽较甲骨文有所改变,但大致的轮廓却还是一样的。进人汉代以后,历经隶变和楷化等阶段,“南”字逐渐笔画化,上部“屮”被写成了“十”字形,而下部则变成了“冂”。
2、【北】
北,会意字。是图形文字的“北”,像两人相背(请注意,是相背的)。以后的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和楷书,都是根据这二人相背的形象演变而来的。金文大同,篆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北”。
“北”的本义,是互相违背,“北”也是“背”字的初文,而“北”、“背”的古音相同,后来便另造“北”下从“肉(月)“的“背”字,使“北”、“背”二字区别开来,把“北”作为与“南”相反的方向字,一直沿用到今天。
3、【西】
“西”,原义是“栖”,指“鸟在巢上栖息”。甲骨文和金文,字形都是一个鸟巢的样子。甲骨文、金文都有巢无鸟,小篆则在鸟巢之上加上了一个像鸟形的线条,无论甲骨文、金文还是小篆,“西”字都是一个象形字。百鸟归巢栖息,一般在太阳落山之时,故“西”字又引申表示太阳落山的方向即四方之一的西方。
上古“栖”“西”同音,可以说,西字的前世就是“栖”。鸟儿回巢栖息时,正好是太阳西坠之际,因此人们就借“西”来表示“日落的西方”。“西”字后来又用以指“西洋”(元、明时期把今海南以西海洋及沿海各地通称为西洋,如郑和下西洋;明末清初以后指大西洋两岸,即欧、美各国)或内容形式属于西洋的,如“西餐”“西服”“西洋画”等,这个“西”字就与“方位”有关。当“西”字借为专门表示方位词以后,人们就又造出一个“栖”字来表示“鸟在巢里栖息”的意思。到这时,“西”字就与表示“鸟在巢里栖息”的本义渐渐地分离了,而取而代之的是“栖”字。
也有人认为,金文的“西”字与鸟巢差异较大,应是指竹木编制的器具。“东”字也是一种器具,类似于“灯笼”之类,所以这两个字合起来,成了当物品讲的“东西”。“东”与“西”后来都成了方位词,当物品讲的“东”与“西”,只保存在“东西”这一词里,这样一来,“西”字的本义就变得较模糊了。
4、【东】
“东”字构型说法不一。许慎认为是会意字,《说文·东部》:“从日在木中。”意思是太阳在“木”中,表示太阳刚刚升起,太阳升起的方向就是东方。
在甲骨文中,“东”写作如上图,“东方”之“东”也是这类写法。与其说是树间的太阳,其实更像一个竹木编的笼子。也像里面装满物品、两头用绳子扎住的口袋,疑即“橐”的初文。金文条纹有所减省。有很多学者质疑《说文》,认为它的字形是根据小篆字形望文生义,并没有探究出这个字的真实渊源。“东”字的来龙去脉,可以说至今还是个未解之谜。
简体的“东”源于草书,汉字简化时根据“草书楷化”把繁体“东”简化为简体“东”。“东”字的本义是绑束两端的无底大布袋,但是在先秦出土文献中没有见到使用本义的用法,都是表示假借义“东方”。不过一些从“东”的会意字可以旁证其本义,如汉字“重”字,从“人”负袋(“东”),取像于“人背负囊袋”之形,“沉重”的意思也就不言自明。
“东”被借作表示方位,是指太阳升起的位置。例如《尚书·禹贡》中所记载的:“南至于华阴,东至于底(砥)柱。”这里的“东”就是与“西”相对而言的方位词。其中的“东”即太阳升起的地方。古人对于方位的理解比现代人更为丰富,“东”“西”往往成为界定对立物的一个标准,无论是山河还是人事都会涉及。例如“山东”“山西”,其中的“山”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界限,华山、太行山等都曾作为界限,还有“江东”“江西”等。在居住上,主人住在正房东边的屋子,客人住在正房西边的屋子,因此就把“主人”称为“东”,客人称为“西”,因此就有了“东家”“房东”“股东”等说法。
《左传·僖公三十年》载:春秋时期,秦晋合兵包围了郑国,郑文公派烛之武出城游说秦穆公退兵,烛之武在摆明了灭郑对秦的利害关系后又说,假如不灭郑,把郑国作为“东道主”,秦国使者往来时,郑国提供馆舍资粮,这对秦国来说没有任何坏处。郑国在秦国的东面,接待秦国出使东方的使者,故称“东道主”(通往东方道路上的主人)。后世用“东道主”来泛指请客的主人,也可以简称“东道”或“东”,如说“略尽东道之谊”“今天中午我做东”。
在古文中,“东”字往往还被用来表示“(使)向东”“(使)东行”,例如《左传·僖公三十二年》所记载的:“秦师遂东。”是说秦国的军队向东行进。是词类活用的用法。
备注:图文资料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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