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的九大流程包括哪些步骤(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今日正式实施)(1)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今天(7月1日),实施长达12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将废止,新颁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从直观上来看,品牌二字遭到去除,它打破了我国汽车行业的单一“品牌授权”汽车销售方式,正式进入多品牌、多渠道经营的销售体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曾经表示,要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加快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激发汽车市场活力。

从管理办法中,亿欧简要分析了在今后的汽车销售流通环节中,对汽车销售行为造成最大的影响是:

1.经销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众所周知,行业内有句话,“当你买一辆新车的时候,不多加个几万就不能证明买的是新车。”新车加价行为成为行业的普遍现象,而此规定的出台,规范了汽车销售的行为,能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是,也有人认为,在不加价的情况下,有可能造成定价过高,这对于消费者来说同样是变相的剥削。

2.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此前各整车厂对授权经销商有相关“保护”政策,禁止同一品牌跨区域售车,以保证当地经销商的权益,因此很多4S店对异地购车增加了很多限制。而此举,打破了汽车销售的范围限制,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了更多选择,维护了消费者的购买权益。

3.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汽车销售不再以获得品牌授权为前提,转而实行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经销商可以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品牌的单一授权模式,能够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有利于经销商展开多品牌经营。

面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亿欧对行业内一些企业进行了采访。

对于管理办法对新车销售的影响,卖好车创始人李研珠表示,新管理办法造成了对品牌管理办法的政策彻底翻盘,让渠道走向多样化,汽车销售玩法增多,市场会不断盘活。他还谈到了新政对主机厂-4S店体系将产生催生瓦解的作用。4S店体系包括销售、零部件、维修、信息反馈。他认为四者要有绑定关系才能焕发价值。而在新政下,销售不能绑定,零部件不准绑定,维修也不可以绑定,信息反馈则不能产生发展动力。所以,从这层关系来说,必须要有突破。

海淘车集团联合创始人、CEO林明军表示,新办法的出台核心还是打破垄断、恢复市场公平竞争,相对其他行业,汽车行业的改革已经晚了很多,新办法的出台说明“用市场换技术”的策略正在升级到“用市场换市场”的阶段。

其中,非授权经销商作为合法的销售主体出现在新的管理办法中,这对平行进口车是一个重大利好。他预测,很快平行进口的概念将升级成为平行代理,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可以绕开外资品牌车企在中国的总部或投资公司,直接从境外获得该品牌的授权,以授权代理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一猫汽车网创始人王辉宇表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于主机厂而言,最直观的影响在于思想解放。保证4S店渠道的基础上,初期主机厂会观察4S店的反应,逐步进行第二战场的开辟;对于购买方C端用户来讲,消费者在买车选择上会发生变化,不会固守4S店渠道,而是哪里实惠去哪买,包括支付手段也将从在4S店全款购买慢慢转变为其他渠道,比如用以租代售的方式购买。

另外,他还表示新管理办法将使主机厂之间竞争更为残酷,强势品牌和4S店关系将更加强化,弱势品牌与4S店关系反而更加恶化。 未来供应商的销售渠道走向分化,竞争会日趋激烈,成本激增导致有些区域4S店退出市场,非4S店渠道将快速发展,填补市场空白。一猫汽车网正是锁定全国三四五六线城市布局,为合作厂家真正实现渠道增量。

相比于国外成熟的经销商联盟体系,具备强势、封闭性特点,很难被打破。他指出了中国经销商的弱势。新管理办法之后,他判断:1.高端品牌维持单一模式;2.中端品牌采用关联性的综合售卖模式(如4S店可销售大众集团的车型、广汽集团的车型);3.中低端品牌将发展为多品牌2S模式,需要电商平台这种组织者进行整体供应商的服务与管理,上游连接主机厂,下游连接经销商。

乐车邦创始人林金文则表示,新管理办法对4S店体系不会产生颠覆作用,同国外对比,中国4S店体系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时间不会受到冲击性影响。

本文作者杨雅茹,亿欧专栏作者;15175209392(添加时请注明“姓名-公司-职务”方便备注);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和“来源:亿欧”;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亿欧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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