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会与“兔阎王”

孙青松

兔子会

老湾镇乃冀鲁交界之地,镇由水湾而来,故曰老湾。

老湾有多大?你起个大早围着湾边转一圈儿,天黑才能回到家中。老湾大,老湾北边的大洼更是大的一眼望不到边际。大洼里盐花泛白,杂草丛生,荆苇遍野,野兔成群。这就是驰名百里的老湾大洼。

老湾大洼里兔子多。每到秋季,这里便举办一次盛大的“兔子会”。届时,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大姑娘,小媳妇,人们敲着梆子,打着锣鼓,喊着口号,手里拿着木棒,从四面八方赶来,大洼里那些受到惊吓的野兔子纷纷逃窜,最后偌大的人圈儿越围越紧,兔子也越聚越多,这时人们便开始抓兔子了。那是一个让人极度亢奋的时刻,人与兔子展开了一场壮观的角逐战,几乎人人都有收获。人们把那些抓住的活兔再拿到兔子会上去卖,早已提前到达老湾镇的外地皮毛商就等着收兔子了。

老湾镇兔子会上的地摊鳞次栉比,但货品单一,几乎都是清一色的野兔或是野兔制品。兔子有活的,伤的,还有半死不活的,这些都是前来赶会的人临时抓获的兔子。那些大摊位上的兔子全是死的,身子已经僵硬挺直。死兔子是鸟枪打的,毛皮被铁砂粒穿破了洞,不值钱,人们买了只能吃肉。镇上的饭馆更离不开兔肉,并且各家都有绝活,有红烧兔肉,火烤兔腿,清蒸荷包兔,红烧兔头,辣炒兔肝等等,这些名不见经传的民间佳肴,早已成为冀鲁一带的地方名吃。

最著名的一道菜是“蛤蟆戏兔爷”:一只清蒸全兔爬在一个大铜盘子里,兔子头上戴了一顶用老湾荷叶做成的七品县令鸟翅帽儿。两只大白萝卜刻成的蛤蟆,一个蹬在兔背上,一个用嘴咬着兔子尾巴,生动有趣。据说,当年大太监李莲英曾专门从京城赶来老湾镇,为老佛爷慈禧太后采办过这道菜。回到宫里,慈禧看了后,捂着嘴笑弯了腰儿。后来一位大臣上书,建议将蛤蟆改成田鸡。慈禧也觉得叫蛤蟆太土气,反正蛤蟆、田鸡叫法不同,却是一个物种,就恩准了。可老湾人叫习惯了蛤蟆,还是称这道菜“蛤蟆戏兔爷”。

皮毛商不要肉,只收皮子,也多挑那些活兔子皮买。伤皮的也要,但每张只给活兔皮一半的钱。

老湾镇一带土地多,但基本都是些盐碱地,一亩地能收两筐头子玉米就算是好地了,所以在这里,一个拥有几十亩土地的人家是穷户,每年打得粮食还接不上顿儿。土改时,工作队进驻老湾,开始按每户人口平均占有地亩数划成分,老湾镇人都被划成地主富农了,只有王大褂家有20亩多年未耕种的荒地,才勉强划了个中农。后来县长发话了,说老湾镇都成阶级敌人了,王大褂一家能对付得了吗?这才作为特殊情况改定新标准。

老湾人缺粮,但不缺肉吃。当然买不起猪羊肉,吃的全是兔子肉了。几百年来,那些生长在老湾大洼里的野兔子,成为滋养老湾人身体的美味佳肴。在老湾,大人孩子都会捉兔子,家家户户都做的一手好兔肉。三年大饥荒时,外地饿死那么多人,可老湾人却靠大洼的野菜和野兔度过了饥荒。所以,在老湾一带,给孩子提亲说媒,不问对方家里有多少地,收多少粮食,首先问的是有几杆鸟枪,一年能打多少只兔子。这样就能算出一年的收入,知道这家人的日子过得怎样了。为此,那些鸟枪多的人家便成了首选的对象。

老湾男人性格剽悍,义气豪爽,大碗的喝酒,大块的吃兔子肉;女人们心灵手巧,能把那些兔皮兔毛做成皮衣皮帽皮靴子,把兔绒搓成线染成各种颜色,针织漂亮的毛衣毛裤毛坎肩。过年了,各家的女人们又开始粘贴兔毛画了,兔毛也要上色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一根根沾在细软的白色兔皮上,人物、花鸟都有,再镶到柳木镜框里,挂在房间,给家人增添了一副喜庆洋洋的气氛。

在老湾,一切生活都离不开兔子。所以最受人崇拜的人便是“兔阎王”了。从明代燕王扫北算起,散落在这方圆百里的老湾大洼村落里,只能产生一个“兔阎王”。“兔阎王”是凭本事,论能耐当上的,公平竞争,胜者为王。如果谁想挑战“兔阎王”,就要等到秋后的兔子会上,先去亲手扯下现任“兔阎王”地摊竹竿上的旗子,然后带着活兔子,与“兔阎王”一起到镇北面老湾岸边的大场地上去比试枪法,地保亲自当裁判。这时,整个兔子会都沸腾了,前去看热闹的人山人海。

活兔子都装在铁笼子里,比赛程序由地保操作,一般只比试两种打法,竖跑与横跑,但参赛人可以用各种姿势开枪射击,只要枪响兔子毙命就算得分。只赛两场,每场放出4只兔子,共有8只兔子,每人竖、横各打各的。谁打死的多,地保就把“兔阎王”的旗子亲手送到他手里,从此这人就是“兔阎王”了。

老“兔阎王”下台,双方还都客气一番。老的夸赞新人能耐大,自感不如,甘拜下风;继任者照样谦虚几句客套话,然后双方抱手作揖相别。但是如果挑战者失败了,就要当众给老“兔阎王”磕三个响头,并对着众人高喊一声:“小的无能,还请爷爷包涵。”然后在众人一片倒彩声中灰溜溜退出场子,从此再也不敢来赶兔子会了。所以如果没有真本事,谁也不敢轻易冒险去扯老“兔阎王”的旗子,因为挑战失败了,那是要丢祖宗脸的。倘若一个“兔阎王”终生没遇到扯旗人,或是遇到的挑战者都失败了,他就可以自行选定一人,作为下一任“兔阎王”。

三代“兔阎王”

这是民国三十四年秋季。兔子会上有一个最大的摊位,落地镇十字街口北,摊主人是当地闻名的“兔阎王”王大褂。摊前支了一条很长的大木板子,上面并排着上百只沾满血迹的野兔子,有的卧着身子,有的仰着头,有的卷曲成弓形....... 形态各异,惨不忍睹。但个个都还瞪着偌大的黑眼珠子,像活的一样。

王大褂长得五大三粗,身上穿一件粗布白大褂子,脚蹬一双黑布鞋,袒胸露背,手里摇晃着一把大扇子,扇面上有一只正在惊慌逃窜的野兔子,提款是“见了兔阎王”。据说这扇面是他用10只刚打的野兔子请前来赶会的一个京城画家现场画的。

摊位旁边立一根大竹杆子,上面挂一面黄色小旗,旗子上是三个黑色的颜体大字:“兔阎王”。旗杆尖上还挂着连成串儿的兔子尾巴。风一吹,白色兔毛儿与黄色旗子飞舞起来,白黄相映,很是好看。

王大褂站在摊前,高声吆喝着:“海里的龙肉,天上的鹅肉,比不上地上的兔肉。买兔肉,认大褂,滋阴壮阳力气大,干活生娃成行家。”

王大褂家从他爷爷那辈开始,就靠打兔子为生,到他这辈已是第三代了。爷爷参加过义和团,被俘后又在李鸿章的淮军火枪营里当兵,自然练得一手好枪法。后来回家不愿种地,靠打兔子卖钱养活家人。老湾大洼里有的是兔子,算起来比种地还合算。

王大褂的爷爷当了10年“兔阎王”,就没碰到过一个挑战者,说明他能耐最大。临死前他指定儿子为“兔阎王”继承人。他爹当了8年“兔阎王”,只有一个和他挑战过,但也败在他手下。60岁那年,爹又把“兔阎王”的旗子交给了王大褂。

王家的“兔阎王”称号,最早是爷爷从一个外号“见三打二”的人手里夺来的。那人在当地名气很大,据说每见到三只野兔子,准有两只能在他枪下丧命。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打兔子遇到的情况复杂,按成功概率他能“见三打二”,那枪法也够准的了。

爷爷在淮军火枪营里号称神枪手。在一次同捻军的马队作战中,彪悍的捻军马队眼看就要冲进李鸿章的中军帐了,卫兵们惊慌失措,正要护送李中堂逃命,被一个捻军马队头领发现,纵马挥刀直朝李鸿章扑来。就在这危机时刻,只见从溃退的淮军营里跑出一个年轻兵勇来,边跑边朝那头领的马脸上甩了一枪,一片铁砂粒钻进战马的两个眼球上,马失明了,四踢蹬空,倒在了一个水沟里。兵勇眼疾手快,又装满第二枪弹药,向那落马的头领前胸开了一枪,头领捂着冒血的胸膛在地上打滚儿,李鸿章趁机逃走了。为此,李中堂不忘救命之恩,亲自设宴款待了这位兵勇,并把他提拔为自己的贴身护卫。这个兵勇就是王大褂的爷爷。

爷爷当了几年兵,眼见朝廷腐败无能,不打洋人,专打各地起义的农民军,就向李中堂辞职归乡。李中堂挽留不成,临走要奖励他,但他不要钱财,只把跟随自己南征北战的那杆鸟枪带回了家。

爷爷在淮军不愁弹药,天天操练,实弹射击,他又是个头脑伶俐的人,所以实战中枪法出众,死在他枪下的人不计其数。可是打兔子不比打人,兔子比人跑的快,耳朵灵,目标小,所以难度也更大。开始他在大洼里打兔子,也就见十打三。可功夫是练得,他每天打兔子归来,必在大洼里抓上一大布袋子蛤蟆,回到家里把那些蛤蟆先后放到20米以外的地方,然后举枪练习射击。蛤蟆宛若兔子兔子尾巴大小,蹦跳速度却不比野兔子慢,打起来难度更大。被打死的死蛤蟆都扔到了院外的水坑里,一年下来,死蛤蟆把水坑都填死了。从此,爷爷的枪法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让他发现的兔子,在鸟枪有效范围内,几乎无一逃生。

这时,有人就鼓动他去兔子会上争夺“兔阎王”。开始他不想争这个称号,心想咱打兔子为的是养家糊口,这和当不当“兔阎王”没啥关系。

有一次他在兔子会上见到了“兔阎王”,客气的叫了一声“大叔”,想和他磋商一下枪法。可是,那人却挺起胸膛高傲的说:“我不是你大叔,是名震大洼的‘兔阎王’。”

他又叫了声“师傅”,那人扬起头,不屑一顾的说:“你知道俺的名号吗?”爷爷说:“大叔号称‘见三打二’。”那人哈哈大笑,说:“这还算你明白。可你若向我学艺拜师,还得再回家练上三年,等练到‘见三打一 ’了,再请保人提着礼品找我拜师学艺吧。”

爷爷一听心里顿时火气上升,这人虽然有点本事,但也太目中无人了,当着这多人羞辱俺,把牛都吹到天上去了。一气之下扯了他的“兔阎王”旗,找了地保,买了8只活兔儿,要与他去镇北场子上争夺“兔阎王”。

比赛开始后,按老规矩,现任“兔阎王”先打第一轮。场子里划了一条白线,参赛者只能站在白线内开枪射击,如果越过白线就是犯规,尽管打中了也判零。

“见三打二”扛着鸟枪,在白线边来回溜步,但眼睛始终盯着地保准备放出的兔子。第一枪打横,他在南边,地保提着兔笼子站到东边,只听地保高喊一声:“放兔子了。”话音刚落,地保打开笼子,从里面抓出一只兔子,随手放出,接着就是一阵铜锣声,那野兔子惊得拼命朝西面奔跑。“见三打二”不慌不忙,两手端起枪,慢慢移动着脚步,对着兔子瞄准,等到兔子跑到他认为合适的位置,突然开枪,只听“呯”的一声,枪响了,那只野兔应声而倒,只在地上蹬了几下腿儿,就断气了。

跑场子的是他徒弟小六子,身披一件宽大的红披风,迅速跑过去捡起地上的死兔子,然后高高举过头顶,对着围观的人群喊叫:“第一枪,打中了!”接着人群里响起一片叫好声。

“见三打二”的第二枪是打竖跑,地保又把位置换到了南边来,仍是枪响兔倒。在众人的喝彩声中,他洋洋得意的坐在徒弟搬来的一条板凳上,翘起二郎腿望着王大褂爷爷,脸上显出一种不屑一顾的神色。

其实,这些对大褂爷爷来说,都是再平常不过了。场子宽大,目标集中,也没有障碍物,他根本不用瞄准儿,直挺挺站在那里,兔子奔跑了,枪还放在肩膀上,眼看野兔子就要钻到人群去了,他迅速把枪从肩上甩出,凭直觉一指,食指猛扣扳机,人们还没看清他的动作,随着一声枪响,野兔便躺在地上了。无论兔子横跑或竖跑,大褂爷爷就这一个动作。第一场两人都弹无虚发,打了个平手,四个兔子全倒在枪下。

这事情就出在第二场比赛中。还是“见三打二”先出场,这次他横跑打中,竖跑却只打下一撮儿兔子毛来,那只野兔子从人群脚下钻出去逃命了。大褂爷爷枪枪命中,最精彩的是最后一枪打竖跑,他先是背过身去,听到锣声敲到第八下,突然转身甩枪,一枪把那只兔子打得蹦了个高儿,然后摔倒在地上不动了。人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叫好声。

“见三打二”这时倒显得很镇静,他坐在长凳上,咧嘴望着大褂爷爷笑。小六子眼疾腿快,立即跑过去蹲下身子,忽然大叫一声:“没打中,还是个活的。”接着从他披风底下窜出一只兔子来。他没理会,却在周边跺了几下脚,好像要抹去地上的什么东西。

接着,人群里发出了一阵议论声。有的说,真是活见阎王了,明明看见兔子倒地死了,乍就一下子活了呢?有的说,可能是兔子装死,这东西狡猾着呢。还有人怀疑小六子做了鬼脚。

大褂爷爷久经沙场,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这种把戏岂能瞒住他的眼睛。他断定是小六子在披风里面捣鬼,预先准备了活兔,再用活兔换死兔。没等地保宣布结果,他几个箭步跑过去抓住了小六子,一下子扯下他身上的披风,一只死兔子落地。

一时,看场上的人们都惊呆了。接着,大家纷纷指责“见三打二”心术不正,比不过人家就叫徒弟背地里捣鬼。还有人嚷着要“见三打二”当着众人向大褂爷爷赔礼道歉。可是,哪里还见他人影,“见三打二”早溜走了。

从这,“见三打二”自觉丢人,再也不打兔子了。他在镇上开了个小菜馆,专做兔子肉,那道“蛤蟆戏兔爷”名吃就是他发明的。

大褂爷爷从此成为“兔阎王”,在每年的兔子会上挂旗子。

大褂爹的枪法虽比不上大褂爷爷,可在大洼里也是顶尖的高手。另外,他的眼力比父亲敏锐,再狡猾的兔子躲到哪里,也瞒不住他的眼睛。尤为打卧,三十步以外的兔子爬在草窝里,他能一眼辨出。所以,每天收获的兔子甚至比父亲还要多。他任“兔阎王”期间只遇到过一个挑战者,并且还是个日本人。

九一八事变那年,在兔子会上,一个日本皮毛商来到他爹摊子前,二话不说就扯下了“兔阎王”旗。这个日本人是兔子会上的常客,也是个中国通,每年都来兔子会采购兔皮,连兔子毛也收购。他家是日本北海道人,猎户出身,也有一身好枪法。但是他打的是鸟和野猪,没打过平原上的兔子。兔子这种动物与鸟和野猪比,无论是速度还是习性都不一样。再说那时他用的枪是高级猎枪,枪膛里上的是猎枪子弹,弹速快,瞄准时直打就行,不需要提前量。鸟枪就不同了,枪膛里装的是火药和铁砂粒,速度慢,打起来虽然落点面积大,但必须有个提前量,如果瞄着快速奔跑的兔子身上直接开枪,枪响了,铁砂子还没飞到,那兔子就跑过去了。因此,用鸟枪打猎的人技法更高。

这次比赛日本商人用的是一个客户的鸟枪,大褂爹打了个满堂红,那个日本商人却连撮兔子毛也没打下来。本来看热闹的人就对小日本恨得牙根疼,大褂爹给中国人长了脸,也是出于一片爱国热情,比赛刚结束,人群里便响起一片“日本鬼子滚出中国去!”的喊声,那些砖块和土坷垃纷纷向日本人砸去。地保还没顾上宣布结果,日本人就逃走了。

王大褂继承了前辈的功夫,枪法如他爷爷,眼力赛过他老爹。更是眼急手快,不用瞄准,甩抢就打,枪响兔倒。并且还总结出一段顺口溜:“横打两扎手,竖打两耳间。迎打脑门盖儿,卧打一蹦高。”把目标、距离、位置,以及弹速与兔子奔跑的速度计算的准确无误,比起前辈来,更胜一筹。

当地人说,兔子碰到王大褂,就是见了活阎王。天下的野兔子只要听到王大褂的名字,就吓得浑身哆嗦,四腿发抖,不开枪也会吓死的。

胡球

却说王大褂正在摊前吆喝着,从对面走来一个人,小个儿,瘦身,长脸,尖嘴巴,扁平鼻子,紧巴巴的筋骨上贴的都是肉皮,只有那双小眼睛透光贼亮。他身上背个长褡裢,鼓囊囊的,显得有些重,不知里面装了些傻玩意。来到摊前,王大褂以为他要买兔子,就热情相迎。可那瘦子却摆摆手说:“俺嘛也不买,就是要来扯你的旗子,和你比赛争王的。”

看到这人长相,王大褂咧嘴笑了,心话你这身架儿,连杆枪都扛不动,还要和我争夺“兔阎王”,真是笑话,不是来搅场捣乱的混混吧。

在兔子会上,摊主们最拍的是那些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们,跑到摊前要钱拿货,你若不给他就当场从腰里掏出一把刀子,朝自己头上割,血流满面,大喊大叫,当地人管混混叫“割破头的”。

王大褂长得粗大健壮,但人老实,不爱惹事,就从兜里掏出五个铜子,说:“朋友,俺刚开张,先送给你用吧。”

可这瘦子却不收,很认真的说:“大哥,俺实话实说,早闻你的大名了,兄弟佩服。可俺今天专门从十里铺赶来,要和你比试一下。怎么,你不给兄弟这个面子,还是怕了?”说着,他就拉下了竹竿子上的那面黄旗。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王大褂也就答应了。

这瘦子叫胡球,洼北十里铺人,距离宁津县城不远。别看他貌不惊人,更不会打枪,但说起捕野兔来,他的那门绝活比鸟枪还厉害。他捕兔不用枪,用的是泥球,并且是用手投掷。泥球似鸡蛋大小,见兔子就投,百发百中。打猎时腰里挂着一个泥弹袋子,左手抓俩,右手握一个,如果碰到三个以内的兔子,他能连续投掷,一次能收获三只野兔。

泥球是他自己做的,很讲究,都是从老湾水下挖出的黑泥,粘性很大。他把这些黑泥晒干,然后放到石碾子上碾成面,用细箩过一遍后,留下的就都是细粉了。接着,在院里支起一口大铁锅,用当年新收的糯米熬汤,直到把米汤熬成透明的黏糊状,就开始用汤和泥。新泥放到板子上反复揉,一直揉到手拽不开,撕不裂,再抻出一个个长条子,用菜刀切成均匀的块状,又反复揉,最后形成一个个圆球,收到一个通风的屋子里晾干。但不能在太阳底下暴晒,那样会裂皮的。他做的泥球透明发亮,硬度赛石块,却比石头轻,握在手里质感好,多年来没出现一个破碎的。泥球不像弹药还得花钱买,并且扔出去的还能再拣回来继续用。

胡球小名蛋子,自小没了爹娘,跟着叔叔过日子。叔叔家也是穷的揭不开锅的户,他从七八岁就给财主家打工。人小干不了大活,财主就叫他看场院,只管吃,没工钱。看场院这活看起来不累,但也不轻松。一面是防止鸡鸭猪狗的进来,主要还是不让那些成群结队的麻雀飞来捉食。开始,他手里拿着一根竹竿子,一天到晚的在场院里跑叫,可是顾东顾不了西,尤其那些麻雀,人在东边叫,他飞到西边,你跑到西边,它们又飞到南边吃食了。地上跑的总比不上天上飞的快。看不好场院,还时不时挨东家一顿骂。后来,他想了个办法,从地里拣了一堆土坷垃,鸟来了就投。这样就减少了损失,东家也很满意。几年下来,他的投掷技术日臻娴熟。不光投掷距离远,而且准,叫他发现的鸟儿,不用瞄准,扔过去一块坷垃鸟就倒地。甚至连正在飞行中的麻雀,他也能投中。最多时他一天投死过100多只麻雀。后来那些麻雀见到他都害怕,只要他在场院中央一站,麻雀就躲得远远的。

15岁那年,叔叔得病死了。他无依无靠,自己过日子。有一次他跟村子里的人去赶老湾镇兔子会,路上碰到两只大野兔,也许是看到路上行人没带枪,两只兔子在不远的草丛里蹦蹦跶跶,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这时,蛋子发现路边有块小砖头,拾起来打磨一下握在手里,然后对准一只兔子,抡起胳膊一扔,砖头正中兔子头部,那只兔子摇晃了一下身子就倒地了。另一只吓得蹬腿逃窜。蛋子的这一招,引得大家一阵喝彩。那次他把投死的兔子在会上卖了6个铜子,第一次为自己买了一双新布鞋。

自那,蛋子就开始琢磨着用坷垃和砖块投掷兔子的技艺,越练越熟,每天都能投中一二只兔子。砖块难找,坷垃抛出去有时容易碎,打中了兔子照样跑掉。后来他又发明了泥球弹,新武器不光好使方便,硬度还大,那收获更大了。虽然辛苦,但靠捕兔挣得钱够吃够花,说媳妇的人也上门了。爹娘死前也没给他起个大名,村里人和他开玩笑,有的叫他胡蛋,有的叫他胡球,球比蛋好听些,他自己也就认了胡球这个名字。

兔子会上的人们听说今天来了个扯旗的奇人,打兔子不用枪用泥弹,都怀着一种好奇心前来观看。镇南的场院里挤得人山人海,地保费劲力气才让人们腾出场地。有人说,这是老湾镇上百年来最精彩的一次争夺“兔阎王”大赛了。

两场比赛中,使枪的王大褂与使泥球的胡球个个得了个满彩虹,八只兔子都躺在了赛场上,也没比出个高低来。地保为难了,就决定再比一场。第二场照旧,四只兔子全毙命。当地保提出再比第三场时,胡球发话了。他说:

“光天化日下,一只兔子目标集中,凭俺兄弟俩的本事,比几场也是双赢。这样吧,你一次放出两只兔子来,看谁能全部击中。”

地保说:“一杆枪一次只能发一枪弹,那样的话,大褂得用两杆枪!”

大褂听了对地保说:“那就让俺试试吧。”

这样,跑场的又给王大褂拿来一杆鸟枪。还是老规矩,王大褂先打。两杆枪,他手里端一杆,后肩上还背着一杆。比赛开始后,地保把两只兔子同时放出来,锣声响起,两只兔子一前一后奔跑,王大褂第一枪把前边的兔子打倒了,待他放下手中的枪,又从背上摘下另一只枪时,那只兔子已经跑到观众脚下了。再开枪不但距离远砂粒够不上,弄不好飞砂还会伤着人的,王大褂也就把枪放下了。

胡球上来了。只见他左右手各握着一个泥球,用劲甩了几下胳膊,抻了抻瘦瘦的筋骨,做着准备。锣声一响,两只兔子并排往前跑去,只见他身子往右一挺,右胳膊立即打起一个拱形,接着迅速把右手里的泥球投出去,那泥球在太阳下闪出一道亮光,疾速朝兔子飞去,赞眼间,一只兔子的后脑勺被击中,连腿也没蹬就倒在地上了。说时迟那时快,人群里的喝彩声还没响起,他左手的泥球又传到右手,第二只兔子没跑几步就接着倒地毙命了。两只兔子被击中的都是一个要命的地方—后脑勺。

就这样,风光了王大褂三代人的“兔阎王”旗子今天易帜,从此落在了胡球的手里。自此,胡球名声大振。又因为他的特殊技艺,更是被人们传的神乎其神。有人甚至说他是仙人下凡,王母娘娘嫌这些兔子糟蹋庄稼,就专门叫一个神仙托生了胡球。

杨拐子

俗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王家枪法厉害,但玩不过胡家的一个泥球蛋。胡球现在是大洼里最厉害的“兔阎王”了。可没过两年,他又遇到了一个比他还厉害的奇人,这面小黄旗子又有了新主人。

这位奇人是洼西河北吴桥县杨家窝人,外号杨拐子。他捕兔既不用抢,也不用泥弹,用的是各种套子、夹子、网等捕兔器。而且不费力,收获大。下午太阳落山下套,第二天一大早就去收,坐等渔利,十几只兔子便到手了。全是活的,毛皮不伤,宰杀后,饭馆里买鲜肉,皮毛商买全兔皮,价钱都比枪打的高。

人家是跑断双腿,起早贪黑,吃苦受累打兔子,杨拐子是拾兔子。并且,他捉了兔子从不赶集上会去卖,都是在家里等着饭馆和皮毛商来收。还得提前下订单,要多少先登记好日期,需要排队来买。有的客商为了尽早拿到鲜货,干脆就跟着他一起去大洼里收兔。解下套子装笼子,现场交钱交货。

据说杨拐子小时候夏天在房顶上睡觉起来尿尿,误以为走在院子里,掉到放下的磨盘上,把右胯骨摔断了,从此走路成了拐子。

正常人走路脸朝前,两眼看着前方。杨拐子却人往前走,身子和脑袋的一半都横到右边去了,左耳朵朝前,好像听风似的。人们看起来别扭,但杨拐子却很自然,速度很快,一般人走路撵不上他。

他腿残疾,脑瓜活,有心机,手也巧。只陪着弟弟上了两年学,就能写信打算盘,尤其热爱画画,平时把村子里的一些俊俏姑娘媳妇的画了一个遍。画好了就给人家送去,人家害羞不要,他就贴在自己的屋子里欣赏。

杨拐子不能下地干活,总的学个谋生的技术。他会画画,可是别说卖钱,送给人家还不要,真是羞了自己脸。杨家窝村紧靠老湾大洼,秋冬两闲,看着村子里那些扛枪打兔子的,每天能挣个零花钱,他就眼红。可他一个拐子,扛不起枪来,也没办法,心里干着急。

一天下午,他正在一棵大槐树下画画,忽然发现一个叫花子偷偷钻到旁边一户人家的菜地里。菜地里有几只鸡正在捉菜叶子,他就跟了上去。只见叫花子从兜里掏出个小包儿,打开后,先拿出两个很细的竹签,分别插到菜地的沟沿上,然后又拿一条细麻绳卷成活口圈,套在竹片上,接着在竹片中间撒了几粒玉米,把绳子栓到了一棵小树上,就蹲到附近一堵墙下不动了。那动作简单麻利。杨拐子感到奇怪,也没惊动他,便躲在一旁看个究竟。

不一会儿,一只大公鸡跑来了,见到地上的玉米粒就低头去啄,可扬起头来那个绳圈便套在脖子上了。大公鸡奋力挣脱,绳套却越拉越紧,直到倒下趴在地上扑扑啦啦打滚,那个叫花子才跑着赶到了。叫花子正忙着抓鸡,只听杨拐子大喝一声:“快抓偷鸡贼!”叫花子一看有人,转身跑掉了。

杨拐子触景生情,叫花子套鸡的办法启发了他,让他打开了捉兔子的思路。晚上回到家里,就开始琢磨起来。他想,下套子能捉鸡,那照样能捉野兔。于是,他就自制了一副麻绳套子,用白菜叶子当诱饵,下午太阳不落就放到大洼里兔子经常出没的地方了。但一连放了三次,不是兔子不理睬,就是把套子踢翻。他拾起套子,细细观察,认真琢磨,反复思量,终于找出失败的原因。一是套子放的太明显,兔子一眼就能看出玄机;二是安放套子的位置不对,早就听老人说过,兔子和老鼠、黄鼬一样,都有自己固定的行走路线。三是麻绳太细,就是套上了兔子也能争断逃跑。找到了原因,他就一个个解决。先是请教一些老猎户,了解兔子的习性。又天天去大洼里转悠,观察兔子印,找兔子洞,寻找兔子最爱吃的青菜。有时半夜起身,一个人去大洼里寻找兔子,侦探野兔子夜晚活动的情况。几个月下来,他就把兔子的吃、住、行以及脾气性格都熟记在心。接着,他骑上自家的小毛驴,去吴桥县城的铁货铺里买来一些据说是德工人造的细钢丝绳,回到家里,开始制作新套子。很快,一个竹签活动木架、细钢丝活套做成了。晚上,他试着把套子放到一个布满兔蹄印子的草丛里。这次他下的是暗套,竹签和钢丝上都涂上了花青色,套子上还蒙上从附近采来的一些青菜叶子,钢丝绳栓在一棵大红荆条上。

第二天一大早,他终于在大洼里拴住了一只大野兔。

杨拐子有了第一次收获,心劲儿就增大了。后来,他越干越精明,在捕兔工具上不断创新。尤其是诱饵,冬季没有鲜菜,他会画画,就在纸上画野青菜,白菜叶、红、白脆萝卜等,着色浓,画好剪成片,插到安套子的竹签上,有时上面还抹了香油,让过路的兔子远远都能闻到。这些假菜就是人见了,不仔细辨认也认为是真的呢。冬季食物少,兔子肚子饿,见了食物就急着去吃,警惕性也不高了,所以杨拐子冬季的收获比秋季还要大。

杨拐子的创新意识特别强,他举一反三,后来又仿照老鼠夹子制作了捕兔夹,仿照捉黄鼬的捕箱改制了捕兔箱,看到老湾撒网捕鱼的后,自己也学习编织了几条捕兔子的网。网有大有小,小网是下到地里的,等着兔子去钻。大网则是明的,一般白天挂到大洼里,见到兔子就朝网里赶,那得需要好几个人。有赶兔子的,有抻网收网的,有时一次能网住五六只兔子。他在看《三国演义》时,读到周瑜暗设陷马坑一段后,也试用过陷兔坑,坑里插满尖锥,不过这种办法即费力抓的又是死兔,他一般不用。另外,他还会堵洞口熏兔。大雪过后,他发现兔子洞口只有进去的蹄印,不挖洞,不动土,只用一捆柴草点火,上面放上红辣椒,点上火堵上洞口就不用管了 。兔子窝是通的,只有出口和进口,一口堵上,一口放烟,洞里的兔子被辣椒烟火熏的难受,拼命往出口跑,可又跑不出去,最后便死在洞口。这时只要起身拾兔子去就行了。可这也有个缺点,就是经过烟火熏的兔毛变色了,有时兔皮也会烧伤,皮毛商也就不收了。

杨拐子的捕兔生意越做越大,他一个人忙不过来,就雇佣几个帮手,按月给工钱。几年下来,他靠逮兔子卖的钱盖了三间新房子。

这次杨拐子要扯胡球的黄旗当“兔阎王”,却遇到了个难题。在老湾镇兔子会上争夺“兔阎王”都是现场比赛,是时代相传的老规矩。杨拐子既不会打枪,也不会掷弹,他是野地里下套坐等拾兔子的,胡球不服,地保也想不出个比赛办法来。大家就去镇上请教号称小诸葛的三先生。

三先生手里端着个小泥壶,轻轻了嘬一口水,想了想,不紧不慢的说:

“这逮兔子就像战场上拼杀,谁是英雄谁好汉,不能单看用什么武器,得以消灭敌人多少为准。举个例吧,一个彪形大汉使一把大刀,一仗下来杀了10个敌人,可算英雄了吧。可是有个机灵小兵勇,把几十个敌人引诱到老湾大洼的那个死泥潭去了,小兵在岸上笑着看那些敌人在泥潭里没顶,最后不见踪影。你说如果选一个大英雄,应该是谁的呢?”

胡球瞧不起杨拐子,不爱听这话。可是杨拐子却说:“还是三先生主持公道。”

三先生接着说:“世道变,有能耐的人冒出来的就多。我看这老规矩也要变。”

“可这咋变法呢?”地保为难的说。

三先生说:“这样吧,三天时间,两人都去大洼里捕野兔,多者为胜。”

三先生的办法公正无私,胡球与杨拐子都表示接受。为防止有人作弊买兔子充数,三先生还叫地保在镇里找了五个有名望的绅士监督,每天追随比赛人行踪。

三天时间,胡球每天天不亮就起炕,带着水和干粮下大洼,直到天黑才回家。杨拐子只在太阳落山前去大洼里下一次套子、夹子、兔网和捕兔箱子,剩余时间坐在新房院子里喝茶、画画,聊天。早上他在被窝里睡懒觉,打法帮工们陪着监督人去收兔子

。第一天,胡球打到8只兔子,杨拐子收获12只。第二天,胡球6只,杨拐子10。第三天结局,胡球10只,杨拐子20

兔比龙大一岁(兔子会与34)(1)

兔比龙大一岁(兔子会与34)(2)

只。总算胡球共收24只,杨拐子42只,双方几乎相差一半。杨拐子获胜。

杨拐子在兔子会上升起了黄旗,他又成了“兔阎王”。

可这风水轮流转,奇人时时出,说不定哪天又碰到个奇人站出来扯杨拐子的黄旗,和他争夺“兔阎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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