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位于陇东黄土高原南缘秦陇交界处,东进长安,南临千陇,西拱关山,北依泾水,总流域面积2038平方公里。全县辖9镇4乡186个行政村,总人口2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75万人。灵台历史悠久,早在史前就有先民繁衍生息,商周时期先后建有密须国、密国。秦汉以来,域内多处置县,隋大业元年(公元605年),取文王筑“灵台”祭天慰民之意,始置灵台县,距今已有1400多年历史。灵台文化积淀深厚,是周民族和周文化的发祥地,境内有丰富的古商周遗存,出土各时代精品文物近万件,其中商周青铜器被誉为“中华之最”,1996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甘肃省历史文化名城”。灵台县气候温和,农牧兼宜,达溪河穿境而过,所辖什字塬为甘肃省第二大塬,全县海拔在890~1520米之间,年平均气温8.7℃、降水量599mm,森林覆盖率35.47%;有耕地78.52万亩,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自古便是产粮胜地,素有“陇东小粮仓”之称。是原国家农业部划定的黄土高原苹果最佳适生区和甘肃省18个苹果优势区域重点县之一,全省养牛大县,有着发展现代农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以牛、果、菜为主的主导产业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灵台县资源富集,是鄂尔多斯聚煤盆地南缘的一部分,煤炭资源赋存面积约563.2平方公里,地质储量约41.96亿吨,占平凉市已探明地质煤炭储量的52.87%。
近年来,灵台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2019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亿元,同比增长7.3%;固定资产投资17.4亿元,同比增长17.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8亿元,同比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亿元,同口径增长11.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4362元和9140元,同比分别增长9%和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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