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事诉讼会有个环节——财产保全,也就是查封、冻结对方财产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一般的收费有两项,
一是:保全费,此项费用由法院收取需要打到法院账户和诉讼费交纳差不多,这个费用一般不会出现问题法院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保全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交纳的费用要根据被保全财产的价值而定,如果被保全财产价值越高,则交纳的费用就会高一些,不过最高不会超过5000元。要是你对财产保全费用有任何的疑问,可以留言或私信解答。
二是:担保费,这项费用由有资质的机构收取并出具担保函(保函)交由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但是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中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诉中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形,如果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业依法驳回其申请。
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当事人现金或实物抵押。如果没有以上条件,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或由保险机构出具保函(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还有银行出具的担保函。一般常用的是由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也不是随便找家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就行,每个地区法院有自己的准入名单如果不是准入名单内的机构出具保函无效,各地区法院的准入名单内大部分都是保险机构和少量担保公司。
另外各地区的担保费收费也不是统一的也就是说每个地方收取的费用有多有少,换句话来说就是看想赚你多一些还是少一些,拿买车来说问不同的销售得到的价格都不太一样,但是存在一个底价。相较于保险公司来说担保公司的收费会高一些,市面上存在动不动全国法院都能出保函的担保公司并不是自己出具保函也有可能是找保险公司或其它机构出具,具体可以对比出具的保函和发票。也并不是说保险公司收费就一定正常,保险公司的高收费,收取的费用和发票是一致的当事人一般看不出来,如果当事人自己处理案子未委托律师最好的办法是不同的机构多询价,一般金额不超过一百万的案子也就几百块钱。这张图比较直观的展现两种费用的区别。
有查封也有解封,解除保全这块下期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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