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娘娘》是汪曾祺1996年发表的小说,讲的是姑侄乱伦的故事。
汪曾祺的小说,向来以“清雅淡美”著称。而《小娘娘》题材敏感,看上去恶俗不堪,有评论家给汪老扣上“流于邪癖”“宣传乱伦”的帽子。
作品发表的第二年,汪先生就仙逝了,不知是否与这篇小说所受到的非议有关。
不过,汪老虽然写了乱伦题材,但他绝不是以此为癖好的作家。
《小娘娘》所要表达的主题,其实与《受戒》一样,都是赞扬纯粹真挚的感情,只是这种感情为伦理道德所不容。
小说中,谢普天出生于一个民国时期的书香门第。家里人丁不旺,几代单传,最后只剩下他和一个姑妈,加上一个耳朵聋了的仆人,相依为命。
谢普天的姑妈,叫谢淑媛,比侄子还要小3岁。因为当地人管姑妈叫“娘娘”,谢普天就称她为“娘娘”或“小娘”。
文中说两人是嫡亲的姑侄,血缘关系很亲近,谢淑媛可能是他爷爷的小妾生的,倒未必是跟他同一个奶奶。
谢普天长相英俊,人也很聪明。他是学美术的,毕业后家里其他人都死了,他就靠在中学教书以及卖画来养活自己和小姑妈。
他们两人住的房间是门对门的,谢普天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小娘。小娘皮肤细嫩,冬天生冻疮,他亲自用双氧水给她洗脚。虽然生活拮据,但他的钱总是紧着小娘用,从不让她在同学面前穿戴寒酸。他还用自己一双画画的巧手,给她剪最时兴的童花头。
为了增加收入,谢普天在教书之余想出了另一条生财之道——画炭精粉肖像。这种画因为贴合现实,惟妙惟肖,很多人喜欢,谢普天的生意越来越好,经济上也宽裕了起来。
为了赶期交货,谢普天每天工作到很晚,谢淑媛就坐在旁边陪着他做针线或者看言情小说。
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风雨大作,声震屋瓦。谢淑媛心里害怕,不敢一个人睡,就跑到了侄子的房间里。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谢普天说: “那你在我这儿呆会儿再回去。”
小娘说: “我不回去。”又说: “你跟我睡。”
谢普天说: “那使不得!”
小娘说: “使得!使得!”
说完她就把灯吹灭了。两人打这儿起就发生了不伦的关系,像夫妻一样同居。
隔墙有耳,过了一段时间,他们俩的事被外人知道,街头巷尾,议论纷纷。有人写了一个帖子,贴在他家不显眼的地方,说:
管什么大姑妈小姑妈,你只管花恋蝶蝶恋花.满城风雨人闲话,谁怕!倒不如海走天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何等潇洒。
这帖子可能是他家唯一的聋仆人写的,谢普天看到之后,知道最后两句是善意的规劝,决定带着小娘离开家乡,远走高飞。
在谢普天同学的帮助下,两人来到了云南昆明定居,这儿没人知道他们是姑侄关系,再也没有人议论他们了。
谢普天租了间画室画画,卖画为生,他的炭精粉肖像画在这儿依然十分受欢迎。而谢淑媛跟着他,游览了许多名山大川,品尝了许多当地美食,过得很快乐。
可惜好景不长,谢淑媛有一天发现自己怀孕了,变得越来越沉默。
她老是做噩梦,梦见母亲打她,打她的全身,打她的脸;梦见她生了一个怪胎,样子很可怕;梦见她从玉龙雪山失足掉了下来,一直掉,半天也不到地……每次都是大叫醒来。
随着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谢淑媛内心的恐惧也越来越深重,她抚摸着膨大的小腹,说:“我作的孽!我作的孽!报应!报应!”
最后她死了。死于难产血崩。
谢普天把给小娘的裸体肖像画交给同学保存,拜托他十年后找个出版社出版。
他把她的骨灰带回了家乡,选了家中园林里的一棵桂花,埋在桂花下面的土里,埋得很深,很深。
最后他跟家中的园丁告别,飘然而去,不知所终。
从两人的交往过程可以看出,虽然谢普天和谢淑媛在血缘上是姑侄关系,但由于家庭环境、经济条件等现实因素,两人在相处中更像父女、兄妹、情侣。
谢普天年长成熟,有经济能力,担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
而谢淑媛年纪小,娇滴滴的,像温室里的花朵,是被保护、疼爱的一方。
由于他们别的亲人都死了,仆人也都遣散了,偌大的家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所以两人之间几乎没有间隔,放了学,下了班之后回到家里,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
在这样特殊的环境和封闭的空间里,他们很难不产生亲情以外的感情。况且两人都年轻貌美,正是情思勃发的年纪。
文中特别提到,小娘每天晚上陪谢普天画画时,喜欢看《红楼梦》《花月痕》,苏曼殊的《断鸿零雁记》之类的言情小说。后来在雷电交加的夜晚,先捅破窗户纸来到侄子房间的,也是小娘。
这说明沉浸于言情小说的谢淑媛,比谢普天更早萌发爱情意识。女人感性,在情感上往往比男人更主动,也陷得更深。
他们两人在发生关系后,心理上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之中。
他们在爱时觉得很快乐,但是忽然又觉得很痛苦。他们很轻松,又很沉重。他们无法摆脱犯罪感。
作者对谢普天的心理描写很少,他刚开始是“整日心烦意乱”,后来去了昆明就渐渐放松了下来,不但给小娘画裸体像,听说小娘怀孕后,还淡然地说“也好嘛”。
而谢淑媛的心理变化却与他相反。她起初是娇纵任性,满不在乎的。她无法排解时就说: “活该!”但有时候又想:死了算了!
但渐渐地,世俗的眼光也让她感到不安。清明节去郊外上坟,他们不愿走东大街过,而是绕远路走,怕邻里议论。
东大街有个居家灯笼店,居家有三姊妹,都是疯子,姐妹二人都和兄弟通奸。
这件事街上人都知道,谢淑媛也知道,她觉得“膈应”,因为她和谢普天的事,跟他们一样,都为世不容。
带着这种负罪感,谢淑媛一直惴惴不安。
后来,谢普天带她远走高飞,去游山玩水,她第一次接触到许多新鲜事物,虽然很兴奋,很活泼,但也会说: “我这辈子值得了。”说明她对自己的未来命运依然保持着悲观的情绪。
直到怀孕后,这种悲观情绪爆发出来,演变成恐惧。她怕自己生出个畸形孩子,也怕死了的母亲怪罪。
她最后难产而死,一方面是体力不支的原因,另一方面也跟她这种恐惧心理有关,她不敢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从文中被人贴在墙上的那首诗词,以及谢普天在小娘死后想出版她的裸体像的行为,可以看出,作者对于谢普天与谢淑媛的不伦之恋是理解、包容的。
但要说作者宣扬乱伦,这未免过分解读了。
乱伦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也是文学艺术创作的一个重要叙事母题和写作传统。确实有些人在特殊的环境条件下,会恋上自己的亲人。既然在现实中存在,那写进文学作品里有何不可呢?
而且从故事悲惨的结局也可以看得出来,乱伦之事发生后,当事人心理压力很大,这种压力不仅仅来源于外界的流言蜚语,也来自于自身对于违反血缘关系的恐惧。
所以禁止三代以内的近亲结婚是有必要的,既是为了维护社会伦理道德的稳定秩序,也是为个人的终身幸福着想。
爱,可以爱任何人,但何必要结合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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