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除收养关系 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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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被亲生父母送给他人收养,但未办理合法的收养证明。养母在我8岁时意外去世,此后养父再婚,我与新家庭多次产生矛盾,一直在外漂泊,现已独自工作生活多年。如今,因继承问题,养父要解除和我的收养关系,请问,没有收养登记,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去什么部门办理? 邓先生
邓先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协商确定。
因你与养父母没有进行过合法的收养登记,故无法通过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在你与养父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情况下,你可去法院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你们之间的收养关系。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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