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贷风险逐渐出清,网贷行业进入调整转型期,如何保障出借人利益是所有想转型的平台最为关心的事情。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在行业转型的关键阶段,想要保障出借人权益,解决企业借款逾期及有预谋的逃废债已成当务之急。
恶意逃废债直接影响出借人利益
什么是逃废债?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并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性,也就是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才是逃废债。所谓“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来源,或者虽无收入来源,但有可供履行债务的资产,能够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从债务人主观上来看,逃废债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积极地逃避履行债务,另一种是消极不作为。通常前一种被称之为“恶意逃废债”。
据了解,这两年集中“爆雷”的P2P网贷平台中,不少是因为平台业务不合规,还有不少则是因为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另外,一些平台跑路之后,更有不少从平台借款的融资者拒绝按时偿还到期借款,企图逃脱还款义务。这些恶意逃债的行为,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加剧了平台风险的爆发。
毫无疑问,恶意逃废债不仅影响了行业的公信力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更造成了社会信用体系的破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对金融市场危害巨大。
当前,恶意逃废债仍是困扰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如何有效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也是行业面临的难点和关注的重点之一。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在不遗余力地打击逃废债,亮剑失信人。
当前,即使有实力的网贷平台在积极布局转型,其原有平台存量业务的管理也不能消极懈怠,仍要积极做好贷后管理,对借款人逾期仍要进行必要的清收等工作,更要防止规模化逃废债现象,保证出借人利益不受损失。
多方联合惩戒,逃废债生产空间越来越小
2019年12月18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12月月度会长工作会,会议强调了今后的工作重心之一便是落实网贷行业逃废债白皮书,通过剖析机构借款人逃废债现状,追根溯源,探讨网贷借款人逃废债的可行性解决方案。
事实上,随着逃废债现象的泛滥,近年来,国家对于逃废债行为的治理给予了高度重视,对失信人的惩治和打击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惩戒力度也被逐渐加大。包括纳入央行征信与百行征信;多渠道、高频率、实名制曝光;限制贷款、冻结账户、住房拍卖;限制出境、买房、炒股、高消费行为;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等。
比如去年9月,全国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下发了《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包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通知》一出,各地政府、各网贷平台纷纷行动,打响了打击恶意逃废债这场“战役”。3个月来,打击恶意逃废债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截至目前,北京互金协会共收到36家平台提交的逃废债名单,涉及20万名以上恶意逃废债行为人。
在监管积极引导、从业机构主动参与的大环境下,随着打击逃废债的方式和手段不断更新进步,“逃废债”的成本将会越来越高,生存空间势必越来越小。
无疑,伴随着网贷行业的整改阵痛,逃废债打击、失信惩治亦在加速推进,网贷平台、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多方协同,阶段性成果显著,失信人的日子已经不好过了。
“在监管严格规范、各从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恶意逃废债‘毒瘤’终将成为过去,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也将加速形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建设专业委员会协会会长李东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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