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第一期的《声生不息》整体来说略显平淡,但舞美惊艳,情怀拉满,而且曾比特和炎明熹两只小将着实带来了惊喜。
先就我个人的感觉点评一波吧!不认同的欢迎来辩。
首先是林氏伉俪,关于LAM哥的表现在我上一篇文章中已经有详细说明了,这里要赞美一下叶倩文奶奶,果真宝刀未老,稳得一批,下期如果能唱《珍重》就好了。
千嬅,真的不该选老情人的歌,因为大笑姑婆擅长的是中音叙事,医生的歌对她来说太难了。《无条件》是首好歌,给她唱得一言难尽。
周笔畅,不功不过,也没留下印象,粤语咬字影响了发挥。
刘惜君,不功不过,也没留下印象。客家妹的粤语发音怎么那么差。
林晓峰,不功不过,也没啥特别可说的。
李健,两首歌拼一起听不懂,东北粤语很下头,个人觉得他不该来。
李玟,她唱国语歌和英文歌都很惊艳,反而唱粤语歌很怪异,昨晚表现不出彩。
至于这两个什么组合,名字我记不住,送三个字:不该来。去别的节目吧。
单依纯,唱得不错,是吃这行饭的,但粤语咬字要加强。
毛不易,肉眼可见地用心了,《遥远的她》有感情有味道,说是东北人当中粤语说得最好的没毛病,给个爆赞。
还有个女的叫啥来着,安琦是吧!又唱又跳的,和主题非常出戏,名字没记住,歌也没记住 。
炎明熹,就感觉只有她和曾比特是来认真唱歌的,老天爷赏饭吃的类型。有辨识度,有技巧,有感情,有唱商,下期想听她唱卫兰的歌。
曾比特,给昨天这场《声生不息》带来了惊艳感,尤其当星爷喜剧之王中的《HERE WE ARE AGAIN》配乐响起的时候,那种夹杂着回忆片段的感动扑面而来,仿佛那些年我们听过的港乐,看过的港片,扒过的明星八卦全部回放了一遍。明明是欢快的曲调,却让人忍不住泪流满面。
今天重点想吐槽一下我们的克勤,虽然又是招骂的一篇。
昨天克勤一首《倾城》唱得没啥毛病,但也就限于没毛病了,好听那部分真没有。不信大家去听听陈奕迅翻唱的版本,高下立见。可以点击以下链接听听四个版本的《倾城》:
四个版本的《倾城》对比
很多人为李克勤抱不平,一说是生不逢时;二说是早年间性格问题影响了天王之路。不过有些铁一般的事实是你不得不承认的——李克勤相比起四大天王来说,是缺乏个人特色的。
没错,克勤就是一个行走的CD机,不会出错,音准分毫不差,气息充沛悠长,唱功可以用卓绝形容。然后呢?这样就完了?就可以封神?答案当然是不能,所以他出道至今从未登顶也并不冤枉。他的毛病就在于三个字:机械化。
李克勤唱歌和林志炫颇为类似,他们从不欠缺发声技术,而是缺乏“代入感”。克勤唱任何歌都是把“不出错”和“完整度”放在第一位,但并没有深研这首歌到底是讲一个什么故事,观众听了之后,要怎样才能找到共鸣。而张国荣和陈奕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唱歌很多时候就像是在说话一样。他们的瑕疵很多,甚至破音也是家常便饭,但还是能令听者感同身受,如临其境。而克勤却永远都像是在旁观别人的故事,他只是负责把这个歌唱得不出差错,所以很难有那种触动灵魂的情感色彩。
大家可以去听李克勤翻唱的《明年今日》和《富士山下》,同样的旋律,同样的音高,陈奕迅可以在第一句就把你的耳朵抓紧,让你想要继续听他讲故事;而克勤的版本,总有一种让你觉得是在听另一个版本的《月半小夜曲》一样,能够预判的转音、混声、颤音,以及听不到换气声的肺活量。
梅艳芳在告别演唱会的时候,是这样介绍陈奕迅的:“你别看他傻傻呆呆的,他唱歌真的很厉害,有时候我觉得天才和白痴之间真的只是一线之隔。”
没错,别说我拉踩。李克勤论唱功比EASON不知道要稳几条街,但论到“疯癫”的感情色彩,就比陈奕迅要淡然几条街了,律动就更加不及。这可能也与性格有关,所以才会有那句说法:有人天生是吃这口饭的。
不管是香港歌迷还是内地歌迷,群众的眼睛和耳朵毕竟都是清明的,出道几十年,克勤依然没能登上巅峰,仍然在“接班”的路上,说到底还是实力使然。
最后奉上网传下一集的歌单,如果是真的,那就非常期待了。
#《声生不息》首播口碑获赞##《声生不息》的港乐舞台有多惊艳##声生不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