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这个国庆节,
郑州航空港区的超市老板张大哥笑不出来。
超市里一款卖30多块钱的杯子,
因为杯子上的原创卡通形象侵犯了著作权,
被浙江一家公司起诉赔偿3万块。
最近法院作出判决,
张大哥败诉,
需赔偿原告浙江公司8000元。
张大哥那叫一个冤枉,
没成想卖杯子真的卖出了“杯具”!
你想想,
一个杯子才赚几块钱啊?
这一下就要搭进去小1万……
因为这事儿,他的肠子都悔青了。
其实,同样被告上法庭的不止张大哥,
凡是销售这款图案商品的其他商家,
一样成了被告。
被诉侵权的花花姑娘卡通形象
对于小商贩被诉侵权的事,
《都市报道》曾多次报道。
巩义的苌大哥因为卖的床单印有大嘴猴图案,
被美国一家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两万元。
我想说的是,
小老板的委屈,是其他老板的警示。
做个原创设计多么难,
就像我们记者做新闻,
辛辛苦苦采访、写稿、编辑好的节目,
被不良媒体一键转载,
连个招呼也不打,
搁谁谁不生气?
作为小老板,
被罚肯定感到很委屈,
都是在批发市场进的货,
看见啥好就挑啥,
进货的时候也没人给说啥著作权啊。
说到底还是生产这些侵权产品的厂家,
一边享用拿来主义,
一边赚着黑心钱。
强烈希望厂家打假维权从源头开始。
而商户销售商品,
也一定要提高警惕,
品牌侵权,不是小事!
来源:都市报道
编辑:杜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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