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男子非法狩猎22只鸟(两男子非法狩猎被罚)(1)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彤纲带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当地铜罐驿镇滨江路段的树林里“上新”了一批鸟窝,沿途还悬挂着宣传保护鸟类的标语。“打鸟赔巢”这事,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2020年5月,张一、洪月(均为化名)在九龙坡区铜罐驿镇滨江路段使用弹弓非法狩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扣押捕猎工具弹弓3把、钢珠若干及9只鸟类尸体。

经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动物管理科鸟类专家辨认,确定这些鸟类尸体分别是画眉、麻雀和白头鹎,都是被列入国家相关保护名录,有重要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鸟类。

“案发时,设定禁猎区并实施5年禁猎期的文件才刚刚制定出来,乡镇老百姓对有关政策普遍不知情,正因如此,张一、洪月是否具有非法狩猎的主观故意要打一个问号。”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赵敏表示,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对两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其非法狩猎行为已经造成生态资源减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于是,九龙坡区检察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到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并建议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

同年8月,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该局确定两人为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并组织召开磋商会议。会上,双方签订替代性生态损害赔偿协议,明确由张一、洪月购置用以帮助鸟类繁衍生息,恢复生态环境的各类鸟巢60个,同时在林区悬挂10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警示引导公众爱护野生动物。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通讯员 董银萍 谭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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