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机关,调研员和处长,都属于是“处级”干部。但是,这两种公务员干部的区别,很多人却说不清楚。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首先,调研员和处长,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不属于是领导干部职务,后者属于是一种领导干部职务。按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的规定,在公务员普遍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机制以后,处长和调研员,是有着显著区别的。处长需要履行领导职责,而如果你仅仅是调研员,没有担任领导职务,并不需要履行领导职责。领导,就意味着有权力,同时也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当然,具体到某一个公务员身上,因为国家已经实施了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这就意味着,一名公务员,有可能既是正科级领导干部,又是调研员。也就是说,在职级上他的级别是调研员,但是,在职务上,他属于是领导干部。
其次,过去,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机制实施之前,调研员和处长的级别大体相当。但是,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之后,调研员一共有四级,最低的是四级调研员,最高的是一级调研员。因此,公务员职级改革之后,我们就不能轻易说,调研员和处长的级别,大体相当了。
再次,调研员和处长,在工资收入上,差别大不大呢?过去,这种差别相对而言比较小。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之后,再比较这个问题的时候,就需要注意了。一级调研员和处长的工资收入,可能差不多,甚至,一部分一级调研员的工资收入,可能还比处长高。实际上,有一部分处长的职级就是二级调研员或一级调研员。但是,四级调研员的工资收入,通常情况下,就会比处长要少一些。现在,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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