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何为“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违规的合同,损害国家与集体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因此阴阳合同如果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一律无效。对当事人双方无约束力。

明星偷税漏税高压线都敢碰

凉凉不冤

片酬高达一天208万,或许有明星效应加持,但天价片酬也是广电总局多次发文治理的对象;偷税逃税、签订阴阳合同,那可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了,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被调查、郑爽涉嫌偷逃税被调查,需要调查的是不是只有这一位郑爽?其他明星工作室又能不能拿出一本清清白白的账?以此为契机,推动全行业整治,才能确保行业健康发展,也让面对高诱惑的人少走弯路。

官方调查郑爽(郑爽被调查何为)(1)

评论员 张周项

漫画 李筱甜

编辑 王瑜

中国日报(ID:chinadailywx)综合央视新闻、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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