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过程中,经常会听到征求“镇街”意见,不少小伙伴会问这个“镇街”如何区别?作为行政划分区,街道和镇的概念是相同的。通常,镇是指县和县市及县级市以下的行政区划基层单位,与乡同级,也有称之为乡镇,属于最基层的政府。
街道原本是指两边房屋的比较宽阔的道路。后来我们国家不设市辖区的市、较大市的辖区的行政分区,从而延伸出了街道。街道不能看作是一级政府,它是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有些县和县级市也会设立街道办事处。
我们来看一下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的建制沿革:2004年之前为增城市(县级)的荔城镇;2004年2月,增城市撤销荔城镇设立荔城街道;2019年7月,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增城区的荔城街道析出设立荔湖街道,辖1居7村,即罗岗、明星、光明、太平、五一、西瓜岭、三联等7个村委会和雁塔社区居委会。7个村中,除了三联村以外,均为挂绿湖工程整村搬迁安置村。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设立镇标准》《浙江省设立街道标准》。两份《标准》对设立镇、街道的人口、面积、经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指标作了详细规定。
设立镇可以采取撤销一个乡设立镇、以一个或几个乡(镇)的部分区域设立镇、合并两个以上乡(镇)设立镇等方式。
设立街道可以采取撤销一个乡(镇)设立街道、以一个或几个乡(镇)的部分区域设立街道、合并两个以上乡(镇)设立街道、乡(镇)与街道合并设立街道等方式。
拟设街道全部或大部分区域(超过区域面积的三分之二)位于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且拟设街道办事处驻地位于该范围内。拟设街道所辖社区数量一般不低于村、社区总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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