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如今, ,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女子婚介交2万元?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女子婚介交2万元
来源:法治日报
如今,
通过网络平台找对象
已经不是稀奇事,
如在相亲平台注册会员
相亲、找网上婚介帮忙介绍等
网上成功找到真爱的不少,
但,网上相亲真的都靠谱吗?
今天的案例提醒大家,
一定要擦亮双眼,捂紧口袋,
谨防人财两空!
刘女士40多岁了,婚介所去了不少,但一直没有找到能够携手一生的伴侣。2021年3月底,她接到一个自称姓苏的女子打来的电话。苏某称自己是婚介老师,之前在刘女士报名的婚介所里见过她,此次来电是因为有一个姓高的先生条件很好,她凭借自己多年的“婚介经验”,觉得高先生特别适合刘女士。刘女士听到后心动了,便和苏某约了时间见面。
见面当天,刘女士见到了苏某,也见到了苏某介绍来的相亲对象——高先生。高先生和刘女士相谈甚欢,刘女士很满意。相亲结束后,苏某开始和刘女士谈介绍费用的问题,苏某说,因为刘女士的婚介费用没交,所以不能提供高先生的任何信息。苏某提到,高先生是这里的高级会员,需要刘女士充值到一样的会员水平才能介绍,一共需要交39.8万元的会员费。
刘女士一听吓了一跳,觉得太贵了。苏某转而又称可以给她折扣,只需要19.8万元,这次只需先交3万元的订金。刘女士觉得尚可接受,就将钱交给了对方。
随后,高姓男子添加了刘女士的联系方式。回家之后,两人开始聊天。几天后,苏某让刘女士把会员费用交齐,刘女士陆陆续续又交了19.8万元。5月中旬左右,苏某又和刘女士说,要再交一笔钱用来撤销档案,撤销档案之后就不给双方继续介绍别人了。刘女士又陆续交了20多万元。
刘女士的朋友听说了这件事后,认为刘女士可能被骗了。朋友说,这位高姓男子和婚介师苏某结过婚,虽然已经办理过离婚,但现在还住在一起。刘女士听后很震惊,她联系高某无果,怒而报警。
原来,在婚介所工作过的苏某和赵某早就盯上了经济条件不错的刘女士,想从她身上骗取钱财,思前想后,苏某决定把她的前夫高某“包装一下”介绍给刘女士。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21年3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苏某伙同赵某,将与自己共同生活居住的前夫高某介绍给刘女士,并夸大高某的资产,虚构高某的高级会员身份,虚构交纳“高级会员费”“保护式约见费”等名义,骗取刘女士共计49万余元。日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昌平检方依法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本案承办检察官提示,近年来,我国婚介行业已成为消费投诉的重灾区,在各地消费投诉案例中,婚介服务居高不下。有不少非法婚介机构和人员,打着“高级会员费”“保护式约见费”等幌子乱收费。按照婚介服务国家标准和行业准则,婚介工作人员应该持有婚介师等从业资格证书,请选择正规的婚介机构。婚介人员如以各种理由来索要钱款,如不打款就不给联系方式等等,消费者需特别警惕,不要将钱转给对方。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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