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兴宁市宁新街道城南社区,浓浓的法治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宣传栏、村规民约展示牌……随处可见的法治元素,与群众生活紧密融合,潜移默化浸润人心,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兴宁市民主法治村建设?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兴宁市民主法治村建设(梅州兴宁市三强化)

兴宁市民主法治村建设

走进兴宁市宁新街道城南社区,浓浓的法治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宣传栏、村规民约展示牌……随处可见的法治元素,与群众生活紧密融合,潜移默化浸润人心。

近年来,兴宁市坚持“党建统领、法治同行”,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兴宁市通过强化制度、服务保障,形成创建合力。兴宁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方案》,积极协调各镇街,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努力提高村(社区)民主法治创建积极性。

在服务保障方面,为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兴宁司法部门将法治文化、法治元素与乡村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同时大力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如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神光山广东省十佳法治主题公园,确保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成效。

同时,兴宁司法部门强化指导,组织对全市的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并根据村(社区)工作实际情况,引导村(社区)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推进民主法治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共有504个村(社区)成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其中龙田镇凉伞村、新圩镇石崖村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合水镇龙东村、宁中镇宁中社区、叶塘镇河西村和新圩镇石崖村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兴宁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普法队伍组建工作,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由各司法所牵头,落实驻村律师对“法律明白人”进行《民法典》《乡村振兴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

截至目前,兴宁市现有1100名“法律明白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以村(社区)、镇为单位,以村干部、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治副校长为“法律明白人”骨干,他们充分利用“3·8”“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巧用圩镇赶集日等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并开展以案释法,以普法讲师团的形式举办法治讲座。

此外,兴宁市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教育基地,如在兴宁市华侨中学,建立梅州市第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利用面授、音像、多媒体、模拟操作等多种教育形式,让学生可以在听、说、读、练的亲身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司法部门还在神光山广东省十佳法治主题公园,设置主题标识、普法广场、普法“微互动”、LED法治宣传滚动显示屏、普法长廊、法治图书角、普法景观等7个板块,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中也能接受法治教育。

【全媒体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陈杰进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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