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一文最早发布于1919年4月的《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是继《狂人日记》之后鲁迅发表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小说中塑造了孔乙己这样一个经典的形象,经久不衰,并成为了年轻人玩梗的一个笑料。
但鲁迅先生本人虽然惯以小人物来讽刺时局,却绝无对小人物的嘲弄之意。这一点与周星驰的电影类似,欢笑讽刺过后是对小人物的悲悯跟同情,而在《孔乙己》一文中,其对孔乙己的悲剧命运只用了一句话就已揭示出来,那就是: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一人。
与周围人格格不入事实上鲁迅的这篇文章虽然以《孔乙己》为题,但一直到文章的第四自然段孔乙己才姗姗登场。前面三个大段,鲁迅用极长的篇幅去写了咸亨酒店的格局,写了屋内屋外喝酒的两种人,跟“我”的视角下短衣帮喝酒的小心模样。
可以说,文章的前三段的铺垫都是为了引出第四段的这句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在周遭的一切中显得不伦不类。他的上面是穿着长衫要酒要菜的长衫客,他的下面是站着喝酒的短衫帮。
而孔乙己,既看不上底层的那些大老粗,又挤不上真正的上流饭桌,却还自命清高,就像是韩寒作品里的三轮车,比自行车多一轮,比汽车少一轮,是一个尴尬的存在。
而这,也正是孔乙己悲惨命运的源头。
他注定饱受孤独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事实上孔乙己是社会上许多人的模样。好吃懒做、眼高手低还死要面子,既考不上科举进入到上流社会,又不屑与底层人为伍,而底层人也自然会因为他这样的态度厌恶他,所有的取笑实则都是底层人对这样一个异类排挤的方式。
旁人便又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大家潜意识在想,让你瞧不起我们。
在这种环境下的孔乙己是十分孤独的。这由他想教给“我”茴字的四种写法就可以看得出来。
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手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
孔乙己融入不进底层群体,就只好找“我”这样的孩子说话,甚至一知道“我”也读过书,便兴冲冲的想要跟“我”显摆,教给“我”茴字的四种写法,但是即便是作为酒店伙的“我”,也同样瞧不起“这讨饭一般的人”。
孔乙己是鲁镇中的失败者跟边缘人。
他的本性仍旧善良孔乙己是个很矛盾的人,他一方面眼高手低、好吃懒做甚至穷到偷书,但另一方面他品行却又比别人都好,在店里的酒钱从不拖欠,即便是暂时没有现钱,但从不赖账,不出一个月肯定还清,而且他还对孩子大方至极。
明明是一大文钱买的茴香豆,却也舍得给孩子一人一颗,在孩子还恋恋不舍不肯散去时,他又慌了神,连忙将碟子罩住,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惹得孩子们发笑。
在欢笑中来,又在欢笑中死去孔乙己作为一个时代的零余者,观其一生,并非什么大奸大恶之徒,也未做过什么丧心病狂之事,最后只是因为窃到了丁举人家,便被打折了腿而后惨死,更多的只是一个时代的陪葬品。
事实上,如孔乙己这样的小人物,还有第二种命运吗?
答案是没有。
科举不中,种地做工又不会,经商没资本,抄书又觉得大材小用,丢了读书人的脸面,因此他的悲剧结局是注定了的,是时代车轮碾压过的产物,这一点又跟现代社会上的我们何其相像。
有一次鲁迅的好友孙伏园曾经问鲁迅说:“你写了这么多文章,自己最喜欢的是哪篇?”鲁迅回答是《孔乙己》。
事实上,鲁迅先生对孔乙己这样时代浪潮下“死路一条”的小人物充满了悲悯跟同情,但他的同情,又不仅限于孔乙己。那些在咸亨酒店快活的人们,又何尝不是些可怜人呢?
正如海明威说的那句:
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所有人而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