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重庆城口县一名正在家门口玩耍的三岁孩童险些被一只野猴拖走。现场的监控画面拍下了这一惊险时刻,只见一只猴子从背后偷偷接近自顾玩耍的女孩,趁其不备将其扑到在地,随后该野猴扼住孩子颈部,拖拽着迅速朝一边跑去。
整个过程不足10秒钟,所幸孩子的哭声惊动了一旁的邻居,起身将猴子打走救下孩子。被抱回来的孩子明显受到了惊吓,脸部也有抓痕。据当地工作人员介绍,这只猴子是个惯犯,此前多次进村偷盗食物,偷孩子倒是第一次。
根据监控画面拍下猴子的体型等体态特征,此次偷孩子的野猴应该是猕猴。猕猴大多生存在亚洲南部,习性同人类相似,《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也是猕猴转世。因为体型较大、性格凶猛,且有很强的报复心理、多年来,各地都有猕猴伤人的相关报告,百度里搜索“猕猴 伤人”这样的关键词,有超过321万条搜索结果。
“人猴大战”愈演愈烈的背后,是逐渐改善的生态环境。在社会对动物权益保护日益重视的今天,如何在各个层面做到和野生动物的和谐共存,政府和大众要做的还有很多。
峨眉山的猴子成“精”啦说起中国最大牌的猴群,峨眉山的猴子当仁不让。据说,在峨眉山旅游的游客,包里不能携带贵重的东西,因为一不留神就会被一群猴子打劫。这里的猕猴不仅调皮捣蛋,还特别喜欢欺负女游客,这导致许多女游客去峨眉山游玩时都格外小心。
峨眉山的猴子是藏酋猴的“指名亚种”,简称“峨眉猴”,峨眉猴是猕猴属动物中体重最大的,成年雄猴平均18.3千克,最大21.5千克,因为生活在佛教名山,又称“猴居士”。
早在1000多年前,峨眉山的猴子就与人类结下了亲密关系,山中早有“青猿洗钵”“白猿献果”等美丽传说。山中的和尚秉持“不可伤生”的训诫,经常给峨眉猴投放食物,爱猴、敬猴成了当地的民风之一,形成了“山猴成群来寺,见人不惊,与人相亲,相戏索食,呷然成趣”的奇妙景观。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峨眉景区的逐渐开发,进山游客逐渐增多,“峨眉猴”的数量有了很大增长,开始大规模迁徙、扩大领地。长期吃“嗟来食”的峨眉猴,养成了懒惰的习惯,它们聚集在游客登山必经的路上等候,以游客的“赏赐”为生。
游客的爱心投喂一方面让猴子们患上“高血压”、“高血脂”和“糖尿病”等人类常见的富贵病,另一方面,也改变了峨眉猴自然性情和生活习性。
进山前,导游都会千叮万嘱,喂饲猴子的食物要事先拿在手上,千万不能当着猴子的面从背包或衣服中拿出食物,不少峨眉猴学会了人类的技巧,他们往往蜂拥而上抢走游客的包裹,主动拉开背包的拉链,翻找里面可以吃的东西,而被猴子抢走的包裹再想要回来,可就难上加难了。
在峨眉山,绝大多数游客面对猴子的骚扰往往选择息事宁人,快速逃离,毕竟,猴子喜欢群聚,上来就是打群架,普通游客单枪匹马根本惹不起,同时峨眉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打伤打死了也要负起法律责任的,活脱一个“打赢去警局,打输去医院”。
针对峨眉猴的嚣张行为,景区管委会为了保障游客的游玩安全,景区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方面限制猴子的活动范围,将部分惯犯送下山人工圈养,防止种群快速扩散。
景区也加强对进山游客的宣传,引导文明观猴,尽量不要投喂。同时,游客可以在景区门口购买驱猴棍,累时当拐杖,遇到挑事的猴子则可以挥舞驱猴;景区也和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与猴子相关的意外保险,真要遇上事了,游客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险赔偿。
通过多种方式并举的方式,峨眉山的猴患没有蔓延,每年游览峨眉山的游客依然逐年上升,这群早已“成精”了的猴头也成了峨眉山的名片之一。
5927起猴伤人事件的反思
同峨眉山一样,贵州省会贵阳的黔灵山公园也栖息着1200余只猕猴。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作为国内少有的城市大型森林公园,没有天敌的猕猴种群迅速膨胀,远远超过了公园最大承载量。
黔灵山的猴子曾经颇受贵阳人民的喜爱,当地有一个规模在百人左右的民间爱猴组织---猕猴保护委员会,人群构成以当地退休人士为主,当地人称呼他们“猴爸猴妈”。为了更好地保护栖息在黔灵山的猴群,这个团队每周定期排好班次去黔灵山喂猴。
这种以爱的名义的投喂,十几年来从未间断,影响了黔灵山猴群的生活习性,自此开始,朴素的爱猴之心同专业的保护理念开始出现矛盾,正反双方围绕着“怎样才能对猴子更好”这样的主题展开过多轮纷争,而裹挟其中的,是逐年增多的“猴子伤人”事件。
公园的一块安全提示牌里写着:“2004年至今,猕猴伤人累计已达5927次,其中伤势严重入院治疗的有20多人”,除了频繁伤人,公园的许多基础设施,都成了猴子常年啃咬的对象。猴群带来的麻烦甚至蔓延到了公园以外,曾经有一只猴子顺着管道爬到了园外30多层楼的居民家里,上蹿下跳后留下一片狼藉。
如此高密度的“猴伤人”事件在世界范围内均属罕见,造成此类现象的核心还是和“投喂”相关,有人曾经就野生动物的人工投喂进行专门的跟踪研究分析。
在投喂开始的第一阶段,猴群会产生乞食行为,像“峨眉山猴”那样,猴子会坐在路边追着游客要吃的。而当投喂不断升级,猴子的胃口将会越来越大,当投喂的食物总量不能即时满足逐渐增长猴群的食物要求,受不了饿又缺乏自主觅食能力的猴子就会对人类发起攻击。
相比峨眉山每年的百万游客量,黔灵山的游客人数相比少得太多,一旦景区缺乏精细化管理,整个食物链的冲突就此诞生。为了不让民间对猴的热爱变成“猴灾”,贵阳当地政府正在和“猴爸猴妈”们展开沟通,一方面分流猴群,另一方面则让官方和民间共建“喂猴基金会”,民间集资,由官方制定食谱,定时定点投喂猴群,逐渐让猴群的生活习性正常化,为国内的野生动物保护开个好头。
人工投喂的红与黑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带着孩子走向野外、感受大自然成了许多家庭周末的必修课。小到鸽子、锦鲤,大到羊驼、长颈鹿,人工投喂,人工招引既是许多地方提升景区吸引力的杀手锏,也是各地野生动物保护的常见措施。
不仅仅是猕猴,在许多自然栖息地附近,人们会人工营造适宜鸟类的食物与供水环境,吸引野生鸟类前来,供广大摄影爱好者拍摄,由此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合法经营的人工投喂,既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也做到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形成良性循环。
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的人工投喂是有其存在价值的,但如果单纯为了吸引游客,盲目采取粗放方式,甚至让野生动物过于依赖人类的投喂维持其日常需求,这对野生动物的种群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人工投喂没有对错之分,看的是适度还是过量。
国外也有类似的案例,以色列的胡拉自然保护区面积仅有数平方公里,却依靠人工投喂的方式将4万只灰鹤从非洲的传统越冬地吸引了过来,这种非自然原因的聚集让保护区压力陡增,极高的种群密度下,灰鹤内部爆发了H5N1禽流感,仅仅一个冬天就有超过8000只灰鹤因此丢掉了性命。惨痛的损失告诉我们,人为改变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是一件风险极高的工作,必须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
相较于在动物园内的观光,在国家公园内的旅游活动是一种生态科普体验,只有在保护的大前提下,严格限量、限时、限地域开展相关活动,才能不对保护物种和生态过程造成额外压力。而过度投喂和动物伤人之间存在着的因果关系也需要我们警醒和警惕。
野生动物伤人的法律边界在动物保护与动物伤人之间,一直存在着一条看不见的悖论。越是环境保护较为完善的地区,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越多,栖息半径增大,动物伤人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反之,那些对动物不太友好的地区,孩子们要想和动物近距离接触,也就只能去动物园。
回到本文开头的案例,那头肇事的重庆猕猴之前多次骚扰村民,只是一直没有被捉到过,虽然这次在众人的呵斥中逃之夭夭,但当地为了避免再发生相关事件,已经成立了抓捕队,誓要抓住法办。
做个假设,如果猴子在拖拽女孩的过程中被愤怒的邻居给一棍子打死了,这名见义勇为的邻居是否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呢?
在我国法律中,击毙正在伤人的野生动物,不是正当防卫,而是紧急避险。毕竟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动物的行为出自天性,无法被定义为不法侵害。
紧急避险的法律定义是遭受危险时,为了保护较大权益,不得以牺牲较小权益的做法。野生动物的生命属于公共财产权,而人的生命健康权高于任何财产权,所以,遇到紧急情况阻止野生动物伤人而对其造成伤害,并不违法。
但紧急避险的适用范围是适时性,也就是在危险发生时实施避险行为才会被认定。如果本文的那头猴子仅仅远远看了眼孩子而被眼疾手快的村民一枪崩了,也就是说虽有危险的先兆,但危险是否发生尚难以确定,这时候避险就有可能损害国家合法权益,该村民要负刑事责任。
同样的道理,如果猴子抢孩子但没抢到,猴子逃了,事隔多日猴子被村民找到后一枪打死,这个就属于事后避险。也就是说,如果危险已经结束再猎杀动物,就会涉嫌违法,此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上报林业部门,由林业部门对伤人的动物进行合法处置,并申请国家赔偿。
看来针对野生动物伤害的紧急避险,早了晚了都不合适,同时紧急避险也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就是避险过当。最简单的例子,如果猴子伤了你家的狗,你为了给狗报仇杀死了那只猴子,因为国家保护动物的价值高过家养宠物,这时就属于避险过当,需要负刑事责任。
在法律上,动物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享受权利,也不承担义务,动物做的孽,负责的对象是国家。对野生动物,国家的立法意图是要求我们敬而远之,人和人所饲养的家养动物都要尽可能远离野生动物,不要打扰它们的正常生活。
后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原则。保护野生动物,既是保护人的生存环境,也是保护野生动物自身的生存空间和生存条件。
在我国,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涵盖不同法律部门和立法层级的体系,我国有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但针对日益上升的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各地执法部门也在逐步完善中。
自2021年以来,全国多地都开展了野生动物危害防控试点,提出科学开展种群猎捕调控、事先主动预防、事后充分补偿、研究生态移民及转产激励机制等工作思路。创立有效防控、合理补偿模式并逐步推广,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
保护野生动物与防控伤害之间本就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我们既不能完全站在人类立场看问题,压缩其他生物种群的生存空间,也不能一味地讲保护,不讲危害防控,放任野生动物危害人身财产安全。
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动物的底气自然会更足,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人与动物,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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