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73年的事儿了,当时的生产队给社员分多少斤粮食,国家是有规定的,我们这里每个社员每年最多不能超过420斤。

这么多粮食,对于那些个孩子多劳动力少的家庭,基本上够用了,而对于那些个孩子少或没有小孩儿的家庭粮食是不够用的。

他们找到生产队长想办法,总得有一个吃饱饭的法子呀,私分粮食违反国家法律肯定不行,这种事儿坚决不能干。不私分粮食又不够吃,怎么办?每天吃不饱饭,饿着肚子怎么种田呢?难呐。

种土豆,土豆不算粮食,又能抗饿。

我们的队长就是点子多,那一年我们队种了八亩地的土豆,这个东西高产又容易管理,收获时每家都分了几袋子,大家非常高兴,它既可以当蔬菜吃,也抗饿,是半口粮,真是个好东西。

当年我们生产队分土豆的那个热闹的场景,被其他生产队的社员看到他们那种羡慕的眼神,至今也忘不掉。

“这么好的办法,人家当队长就能想到,我们的队长怎么就想不到呢?”

土豆是蔬菜还是作物(土豆是粮食还是蔬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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