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生问:我是邯郸武安人,去年10月份的时候,我在我们村沙石料厂工作期间不慎被叉车挫伤,石料厂为此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3万元后石料厂与我协商达成协议,石料厂一次性支付我受伤补偿金2万元,包括今后因受伤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当时,我觉得自己身体没什么大碍,所以就跟石料厂签下了私了协议后来,我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开药,医生告诉我,我以后可能干不了重活了,我家里条件也不好,石料厂给的那2万元一次性补偿金,根本不够我的后续医药费我现在想撤销这份协议,法律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工伤私了协议几年内不能反悔?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伤私了协议几年内不能反悔(工伤私了协议可变更撤销)

工伤私了协议几年内不能反悔

董先生问:我是邯郸武安人,去年10月份的时候,我在我们村沙石料厂工作期间不慎被叉车挫伤,石料厂为此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3万元。后石料厂与我协商达成协议,石料厂一次性支付我受伤补偿金2万元,包括今后因受伤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当时,我觉得自己身体没什么大碍,所以就跟石料厂签下了私了协议。后来,我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开药,医生告诉我,我以后可能干不了重活了,我家里条件也不好,石料厂给的那2万元一次性补偿金,根本不够我的后续医药费。我现在想撤销这份协议,法律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私了工伤协议只要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销情况或者认为工伤赔偿数额偏低,当事人仅要求变更双方达成的私了工伤协议的内容,此时,当事人可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行使变更权,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只要符合以上法律司法解释的情形,人民法院就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的变更请求。

专家点评:

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达成了协议,如果赔偿金额低于法定工伤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赔偿不足弥补因伤害所造成的损失时,法律应赋予劳动者撤销或变更协议的权利;但申请变更或撤销前协议是有效的。因此,董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该协议。

来源:河北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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