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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2021年10月18日,合肥市肥西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桃花镇中心学校老师电话报警称:在其学校内发现一只猫头鹰,需要民警前往救助。大队立即安排民警前往桃花镇中心学校,在学校2号楼4楼办公室内发现猫头鹰一只,身体状况良好,未见受伤等情况。民警立即联系动物园相关专家,确认该猫头鹰为鹰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据悉,当晚这只鹰鸮被放飞。(实习生 赵冰冰 记者 张毅璞)

猫头鹰为什么是二级动物(肥西校园内发现猫头鹰)(1)

学校内发现一只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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