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樊在线
这“怪事儿”天天有,10月还真有点儿多!
打架的、丢钱的、自杀的……可把咱“百变知心蜀黍”给忙坏了!这不,小长假都结束好几天了也都没见着蜀黍人影!走,跟着小樊瞧瞧去!
►一条裤子引发的“血案”:买家VS卖家!
2016年10月5日中午,赵女士到樊城区九隆广场四楼某服装店找到店内老板,称去年夏天在该店购买过裤子,回家后穿过几次,今年再拿出来穿的时候,发现裤子“起球”。
赵某几经要求退货,未得到同意,便径直从服装店拿了一条裤子准备离开,遭到店主的阻拦。于是赵女士便出手殴打店主冷某、宋某,一直将宋某踢倒在地,致宋某、冷某身上多处受伤。
目前赵某因殴打他人被樊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蜀黍在此提示:
购买物品出现问题时,请寻求相关部门解决,且不可做出超越法律底线的事情。
小樊有话说:
有“裤”好好说,大家都是文明人!
►一言不合就自杀,蜀黍比男友更难!
2016年10月6日凌晨,中原所接到一男子电话报警求助,称自己在深圳打工,其女朋友张某现在襄阳火车站附近的一宾馆居住,因感情问题与女朋友发生纠纷,女朋友购买的农药在宾馆要自杀,该男子劝说无效,无奈向公安机关求助。
因为该男子只知道女友在襄阳火车站周边,无法说清其女朋友居住在哪家宾馆。接到报警求助后,中原所民警赶到火车站对车站附近的所有宾馆逐个查找,后在火车站某酒店一房间内找到张某,并在张某房间床头发现已经倒好的一杯农药。
民警见到张某后,张某与男友因情感纠纷,本想打算要结婚的,现在婚结不成了。通过耐心的劝说,打消了其轻生的念头,随即民警将其房内的农药销毁,并交代宾馆前台安排服务员注意张某的动向,防止其有其他轻生的行为,发生意外。
小樊有话说:
世界这么大,你还没去看看!
►不怕“一万”,就怕多了个0!
王女士国庆节期间在人民路买了一辆爱玛电动车,价值2990元,由于当时带的现金不够,她刷信用卡消费。10月10日,她仔细看了看刷卡记录,发现当天买电动车时刷卡了29900元,而不是2990元。王女士焦急万分,想到了报警。
米公所接警后,立即与王女士一同赶至爱玛专卖,经过专卖店工作人员核实,确实是店员操作错误,将2990元输成了29900元,而王女士当时也疏忽大意没有看清就直接输入密码确认操作。
经过民警协调,10月10日下午,爱玛电动车店将多收的26910元退给了王女士,王女士感激万分。
蜀黍在此提示:
刷卡消费时应仔细核对签单和小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小樊有话说:
你与透支的距离可能就差一个0!
►步步惊心!男子在天桥栏杆上行走!
2016年10月9日上午9点,广场警务站接到报警称:丹江路天桥有一个人在天桥扶手的栏杆上行走。樊城民警带领协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中年男子正站在丹江路天桥外围栏杆上行走,非常危险,周围群众纷纷驻足观望,为他捏了一把汗,而男子神态悠闲毫不在意,全然不顾自已悬空十几米,身侧即是滚滚车流。
民警立即赶上天桥进行劝阻,但男子置若罔闻,仍在栏杆上闲庭信步。怕惊扰男子发生意外,民警远远的跟在男子后面并进行劝阻,在再一次走完一圈后,男子从栏杆上跳下后自行离开。
蜀黍在此提示:
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拿自已的生命开玩笑,对随意攀爬公共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警方除了及时实施营救外,可以根据其行为对公共秩序造成危害结果的程度进行治安处罚。
小樊说事儿:
走自己的路,还不让人说了?!
►借车还要看“车品”?史上最郁闷罚单!
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点,民警在丹江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违章停在路边,造成交通阻碍。民警通过交管信息查询系统通知车主迅速挪移车辆,随后对赶来的司机李先生进行了批评。
在进一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这辆车可不仅是违章停车那么简单,还存在未年检、无保险等诸多违法行为,在打开车辆后备箱进行检查时,竟然发现车箱内还藏有三大盘礼花。
面对这一情况,李先生也是一脸茫然。经询问,李先生是借朋友的车由襄州来市区丹江路采购餐具的,他对自已所驾车辆竟有这么多“违章”也是郁闷不已。
据了解,携带烟花爆竹搭乘交通工具的,最高将会处以1000元的罚款;不投保交强险的,将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同时可以暂扣机动车辆;而车辆未年检的,还将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而这些处罚都将由李先生承担。面对这一结果李先生后悔不已,称自已下次借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基本情况,再也不盲目借车了。
小樊有话说:
知人知面不知“车”啊!借车有风险,不论你是“借”还是“被借”!
下班诚可贵,假期价更高,若为安保故,两者皆可抛!你若安好,坚守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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