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乘坐电梯回家,必须刷卡才能上楼,还只能按亮自家所在的楼层......
今年7月份,无锡蠡溪苑小区的物业给东区的21号和31号的电梯均安装上分层刷卡设备,进行试运行。每户发放四张电梯卡。居民进电梯需刷卡,并且只能按亮自家所在的楼层,其他楼层按了一概没有反应。
如果有亲友或者快递、外卖过来,居民需要走到门外按电梯按钮,下面的人才能上来。为防止紧急情况发生,物业那边有几张备用的万能卡,刷卡后每层都可以停留。
溪南社区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安装刷卡设备之前,社区曾经找来十几位21号楼的居民代表,就此事进行协商,绝大多数人同意后,才开始安装。当时按照物业的推进计划,今年下半年,东区余下的12栋楼也将完成电梯刷卡的改造,明年则计划推行至西区。目前已经有一半电梯装上了刷卡设备,但在推进的过程中,居民的意见也越来越大。
许多居民表示,这个系统非常不方便,而且并未起到安全作用,物业没有征求广泛意见而强行安装。
而物业表示,安装初衷在于整治小广告和管理群租户,21号和31号两栋楼自从实行电梯刷卡以来,这两方面确实效果显著。“从12345热线转过来的关于群租户噪音问题等的投诉基本没有了,楼道里小广告的踪影也基本绝迹。”景溪物业工作人员也表示,普通业主一家发放4张卡,如果不够用,可以20元一张的价格购买,但是租户没有购买的权利,最多只发放四张,以此来预防群租现象。
同时,通过这种方式也希望居民能够尽快缴纳物业费,希望居民能理解配合。并且现在还没有全部完成安装,肯定会有一些问题,等到全部完成安装后,会有一部分人性化措施。
不交物业费就不能坐电梯,
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它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物业与住户之间是合同关系,在享受物业服务后缴纳物业费是住户的义务,住户若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住户乘坐电梯,侵犯了住户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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