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青少年维权岗防毒防艾知识宣传活动,走进市柳州市公园路小学和柳州市第十二中学文昌校区,举办了2016年第3期、第4期“道德讲堂”暨百姓宣讲活动,宣讲法律知识、弘扬法治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两校逾百名师生踊跃参与。
此次“道德讲堂”暨百姓宣讲活动,共分“唱歌曲、学模范、讲法制、自我反省、诵经典、谈感悟和送吉祥”六个环节进行。其中,通过合唱《书香年华》,激励同学们勤学苦读、珍惜韶华,努力成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先行者;通过讲述全国模范法官——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陈文的先进事迹,使师生们了解法官们用法、用情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用心,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形象;通过讲授法制教育课程,鼓励每一名学生学法、用法,坚守住道德底线,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通过自我设问、自我反省,督促同学们善待他人、关爱他人;通过朗诵劝学励志名篇《为学》诗词,让同学们知道人贵立志,事在人为这一哲理,勉励大家奋发学习。
面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日趋低龄化的形势,此次法制教育课程中,市中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法官们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从归纳生活中常见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预防犯罪避免侵害等方面,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社会危害,具体介绍了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方法、如何避免人身伤害、如何选择交友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从而增强同学们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的观念;增强同学们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另外,在对市十二中学生授课过程中,法官还特别就毒品与艾滋病对社会、家庭、身体所造成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毒品和艾滋病侵入等方面的知识进行辅导,使同学们受到警示,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识毒、防毒、防艾的能力。
活动结束后,两校领导及老师们表示此次活动非常具有教育意义,对广大师生来说不仅是一次心灵的道德洗礼,还增强了全体师生守法意识、维权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安全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生们纷纷认为此次活动学习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获益良多,将以德为标尺,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柳州中院一直重视参与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努力促进未成年人良好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的形成。通过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道德讲堂”暨百姓宣讲活动,组织法官走进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在校园举办模拟法庭,并制作法制教育案例展板、编发法制教育手册,进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定期邀请在校学生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他们在走进法院、参观庭审的过程中,丰富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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