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入竟然可以不交增值税?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这里要加一个前提,就是法律规定的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收入,当然不用交增值税啦!
以下几种常见收入就不用交增值税:
1、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服务如企业自设食堂向员工收取的少量餐费。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企业向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收取的费用,无需申报缴纳增值税。账上可以将取得的收入冲减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2、无偿赠送购物卡企业普遍存在误解:外购购物卡无偿赠送给客户,增值税上也要视同销售申报收入。
实际购物卡只是一种预付凭证,在购卡环节,企业并未购进实际的货物或服务,只是将资金预先支付给售卡企业,售卡方也没有实际销售货物或服务,售卡时无需缴纳增值税,开具不征税发票,因此赠送购物卡不属于将购进的货物、服务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处理。
- 而向个人赠送购物卡,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其中为外部人员的,从2019年起按“偶然所得”扣缴个税。
- 会计上根据赠送的对象计入相关费用即可。
◇非保本理财产品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也不征收增值税。保本跟非保本的判断,看合同是否约定“保本”。目前很多理财产品的合同都在避免出现保本字眼,就是为了规避增值税纳税义务。
◇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缴纳增值税。
4、企业从供应商取得的赔款企业从供应商取得的赔款,不构成价外费用。具体分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如果是供应商无法交货的,这时交易行为还没有发生;如果是供应商延迟交货取得赔偿的,索取的款项跟货物销售行为无关。以上两种情形都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企业不用交增值税,也不用开发票,只需要开具收据,账上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可。
◇如果赔偿款属于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予的销售折让,按实际支付金额计入商品成本。已确认商品入账价值的,取得供应商开具的红字发票,冲减商品入账成本即可。
5、取得财政补助,与销售数量、收入不挂钩的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020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财政补贴,要区分是否与销售货物、服务等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
- 如果取得补贴与企业销售收入、销售数量无关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此时与会计处理原则一致,常见的有稳岗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企业落户奖励等。
- 如果与企业销售收入、销售数量挂钩的,比如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车辆的销售数量直接挂钩,补贴款换算为不含税后计入营业收入,并按销售汽车的适用税率/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以上就是企业常见的收入不用缴纳增值税的情形,希望各位财务人员牢牢记清,别多交税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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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理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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