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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为深入推进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结合“一线有我 号队出列”青春建功行动和泰州市产业工人安全赋能十条措施具体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示范引领和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主体作用,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营造企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近日,在泰州市应急管理局、泰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泰州市委的精心组织下,2021年泰州市“金龙鱼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技能竞赛圆满落下帷幕。

省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个人一等奖被授予)(1)

本次竞赛活动设置理论考试、实践能力测试两项比赛内容。理论考试内容涵盖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泰州市政府令第10号)等法律规章。实践测试主要内容为隐患排查能力测试,参赛选手依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和粉尘涉爆作业场所排查问题隐患,以此测试参赛选手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告知、安全交底、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作业票的规范填写以及粉尘涉爆场所的分区、应急逃生、电气、电机、个人防护、粉尘清扫等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情况。选手分阶段分别提交理论和实操答卷,由评审组集体阅卷,大会组根据比赛既定的规则折合计算团队和选手总成绩,得出最终结果。

省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个人一等奖被授予)(2)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代表队获得团体一等奖,兴化市代表队获得团体二等奖,姜堰区代表队获得团体三等,靖江市代表队、泰兴市代表队、海陵区代表队获得团体优秀奖;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代表队的朱华鑫获得个人一等奖,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代表队的李源、靖江市代表队的刘佳麒两位参赛选手获得个人二等奖,兴化市代表队的沈杰、唐晶晶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代表队的蔡炜三位参赛选手获得个人三等奖。泰州市总工会授予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代表队的朱华鑫“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

省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个人一等奖被授予)(3)

经过一下午的紧张角逐,竞赛活动圆满落下帷幕。赛后,泰州团市委副书记张鹏飞对广大青年职工寄语,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建春就安全生产宣传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两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本次竞赛活跃了安全生产文化,丰富了企业职工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青年职工在比赛中表现出优秀的技能水平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全市青年职工的风采。 交汇点记者 赵晓勇 通讯员 朱阳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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