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年人买电子琴(91岁老人花15100元买高档电子琴)(1)

现代快报讯(记者王瑞)91岁老人想学钢琴,花了15100元在南京一家琴行购买了一台高档电子琴。令她没想到的是,琴买回家使用后,发现音色和自己想要的不符,琴面上20多个红蓝色功能指示灯,也让她觉得异常刺眼和不舒服。为此,老人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却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老人将琴行告上法庭。近日,该案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

2021年8月,初学弹钢琴的彭阿姨在儿子的陪伴下,到一家琴行购买钢琴准备在家练习。当时,琴行销售人员为其推荐了一款基础电子琴,售价大约3000元左右,彭阿姨试弹时,正巧看到别人在弹奏另一款售价16800元的高档电子琴,当即对这款高档电子琴有些心动。销售人员告知,高档电子琴功能较多,而且价格也比较高。对此,彭阿姨虽然喜欢,但其儿子表示要回去再考虑一下。

没过几天,彭阿姨又在女儿的陪伴下再次来到琴行。在试弹不同钢琴过程中,其女儿表示钢琴体积较大摆放不便,于是销售人员向彭阿姨推荐了一款售价16500元左右的电钢琴。彭阿姨在试弹后,以13500元的优惠价格购买了该款琴。销售人员承诺三天内免费送货上门安装。不过,就在送货前一天,彭阿姨打电话到琴行,表示不想购买该电钢琴了。销售人员联系其女儿后,其女儿表示与老人商量后再做决定。

9月初,彭阿姨在儿子的陪伴下再次来到琴行,表示想购买当初最早看中的高档电子琴,并最终以15100元的价格购买,除去已经支付的13500元,彭阿姨的儿子补齐了高档电子琴的差价款1600元。第二天,高档电子琴就送货上门了。可是,令彭阿姨没想到的是,她觉得新买的琴在弹奏时,低音非常难听,而且琴面上20多个红蓝色亮点功能指示灯,让她觉得亮得刺眼,导致眼睛睁不开还流眼泪。

之后在法庭上,彭阿姨表示在送货上门当天就打电话到琴行要求退货,但得到的回复是不能退只能代卖。此后,她还多次到琴行想找负责人退货,但琴行工作人员均表示负责人不在。彭阿姨表示自己当初购买这款高档电子琴时,销售人员压根没有详细介绍电子琴的功能、用途,自己也不知道这款琴是舞台用琴,并不适合初学者,存在重大误解才会购买。对此,琴行代理人则表示,当初彭阿姨在店内是试弹了电子琴的,而且电子琴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彭阿姨觉得指示灯刺眼,可以用胶布盖上指示灯即可。此外,彭阿姨是到9月底才提出的退货,并不是送货当天。琴行虽然拒绝退货,但表示过可以进行二手琴代售,但对方表示拒绝。

近日,该案经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这起纠纷中并不涉及电子琴质量问题,彭阿姨虽然表示电子琴送货当日已提出退货,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而其年逾90高龄,但思维清晰、语言表达顺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购琴期间均有子女陪伴。其三次前往琴行选购,可见是充分考虑后才最终选购了高档电子琴。而对于该款琴操作界面复杂与否,其在选购过程中已经有直观感受。

法院表示,因消费者有各自不同喜欢,无论电子琴有无舞台用琴和家庭用琴的区分,这起案件中不能以销售人员有无明确告知案涉电子琴为舞台用琴,有无详细介绍案涉电子琴的功能、用途,来认定彭阿姨是否系基于重大误解购买的高档电子琴。最终,法院认为,买卖高档电子琴系彭阿姨和琴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彭阿姨要求退货、退款及琴行补偿其交通费支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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