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4日7点30分,在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山市经营林场施业区内,两名外来作业人员,在利用氢气球对松子采收过程中,氢气球突然失控升空。其中一人及时跳下获救,一人被氢气球带走。9月5日10点40分,当地公安派出所民警通过手机与被困者取得联系,指导他缓慢放气,最终热气球平安降落在三百多公里外的林区。9月6日9点多,救援人员在林区深处发现被困男子,他可以行走,但腰部受了伤,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据央视报道说,方正林场救援队负责人中,有一位名叫鲁统和的人。
近年来,民间流行起使用氢气球采松塔。热气球带着吊篮里的两个工人,一起漂浮在松树顶上,一人拿着5米长的钩子钩住树尖,一人拿着1米长的钩子固定位置,一松手就能打完树上所有的果子,确实是“神器”。据说一个热气球 两个工人每天能打1000棵树,而一个熟练的打塔人如果爬树的话一天最多打30棵树。这样可以大幅降低成本,提高采收效率,但存在的安全风险仍然不可忽视。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吉林、黑龙江等多地都偶有打松塔的热气球随风飞走的意外发生,原因多为“固定热气球的绳子没系好”。
以上,影像之中方正林场的鲁统和,使我想到多年之前的鲁统祥;以下,就是当时当地发生在方正林场鲁统祥身上的故事——
人·虎·法[人打虎绝不行,虎咬人怎么办?][大讨论中可以看出公民对于人与自然、尤其人与法意识的觉醒,哈尔滨京剧院演员扮武松打虎戏装并武打上——
李兰颂(本版编辑、电视主持):人打虎绝不行,虎咬人怎么办?6月20日,哈尔滨电视台推出《今天你休息·清官难断》专栏板块,请来专家、学者、作家、记者、律师、法官讨论。首先由鲁统祥谈一下他自己虎口脱险的奇特经历。
鲁统祥(方正林业局曙光林场仓库保管员):3月11日,我上山去釆木耳椴,返回的路上,突然听到一声虎叫,循声望去,虎已经跳到我跟前;我一侧身,老虎叨住我的左肩,把我按在地上撕咬,连咬三大口,第三口最重;我想动也动不了,老虎才松开我,几秒钟后,我听它好像跳动着进山了,才站了起来⋯⋯
于立明(哈尔滨市第四医院骨伤科主治医师):3月15日,鲁统祥来到我们医院,左肩峰有多处虎伤,高烧39℃至40℃,属于贯穿性骨伤,肉也烂了,有生命危险。经住院治疗,鲁统祥脱离危险,会逐渐痊愈的,但是已经终身致残,同时必将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李兰颂:老虎,绝不能打;人命,绝对要保。那么,面对鲁统祥的受难应该作出怎样的决断呢?大可不必谈虎色变,完全能够畅所欲言,我们听一下大家的意见。
李春源(黑龙江省林业厅野生动物管理处处长):东北虎,大家比较熟悉也比较喜欢,过去分布的数量很多,区域也广泛。随着生态环境变化,东北虎数量在逐年减少,近来调查结果表明,目前黑龙江省境内野生东北虎不足20只了,已经濒临绝种,说明保护东北虎刻不容缓。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了东北虎是国家一类保护动物,不准任何人捕杀东北虎;同时规定了若捕杀东北虎该受何处罚的一些细节。这次讨论,正是环境与发展、宣传与执行的科普和普法好机会。
王子良(哈尔滨市中医疑难病研究所所长):我以为,东北虎的灭绝是个迟早的事,而对于被野生东北虎咬伤的患者,却要给予及时妥切的救援,人与虎的关系要处理好。
高中信(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教授):对野生动物保护程度如何,往往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文明水平和文化素质。我觉得这一事件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的思考,而且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句话,野生动物一定要保护,东北虎绝不能打,还须有意识地躲避它,为其创造生存环境。
刘彦明(黑龙江远东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人伤害虎要受法律追诉,虎咬伤人呢,也应当通过法律调整。我认为,从法理上讲,野生东北虎咬伤人,可以视为一种法律事实,由此形成民事赔偿关系。因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样,国家与公民之间基于野生动物的存在而有着一种所有权关系。国家作为权利主体,对野生动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民作为义务主体,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负有保护义务。公民在承担义务的同时,受到野生动物的伤害以后,有权请求赔偿,这是符合《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的,也有利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刘惠纯(哈尔滨动物园园长):东北虎濒临灭绝,主要是人们破坏自然环境所致,使东北虎的生物圈不断地缩小,于是东北虎处在被动的自卫状态。其实,东北虎的生物圈遭破坏,人类自身也在受害,只是人类处在主动的自卫状态。问题是东北虎已濒临灭绝,必须采取绝对保护措施才能使其生存有望,而国家有关法律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也就不难理解了。法平如水,又做不到两全其美。
刘子成(哈尔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我们应该深思,可以不作裁判,人的生命是可贵的,我们总不能看着鲁统祥很惨地遭到东北虎的袭击,应该给以一定补偿。
邱凤兰(哈尔滨市动力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鲁统祥被虎咬伤,是人们关心的焦点问题。野生动物,特别是像东北虎一类的猛兽,很容易对人进行攻击和伤害。人和虎相遇时,人主动前去捕杀,显然是违法,甚至会犯罪;要是任其事态发展,生命受到威胁也不反抗,又并非上策。因为我国既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有《民法通则》,其中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即公民有依法保护自己生命不受侵害的权利。这是否属于法与法之间有矛盾呢?不是的。任何法的保护,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这里还有个公民利益服从于国家利益的问题。虎伤人是意外事件。人不能伤虎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人受虎伤之后,有无要求赔偿的权利,又该由谁给予赔偿,从推理角度讲,鲁统祥可以请求给予适当补偿,有关部门还可以从鲁统祥的伤残程度上给予一定帮助。当然,要实现上述条件,还须辅有大量的调查和严密的程序。
李兰颂:以上辩词切题而又中肯。谈人道,论虎道,看起来,都重要。人是万物之灵,虎是百兽之王,世界人口有50多亿,东北虎却濒临灭绝。处理虎伤人问题,公允不可能,偏激还不行。人、虎、法,三点一线,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核心问题,我们的讨论仍在继续。
[音乐起,歌手上;武松打虎继续伴舞——东北风东北虎[独白]
几天前哈尔滨市
方正县境发现虎
人打虎绝对不行
虎咬人该怎么办
[独唱]
方正有山山长树
方正有树树成林
方正有林林生风
方正有风风唤虎
高树大风林撼山
深山密林风吹树
虎落平川出方正
方正虎是东北虎
[伴唱]
东北风呀东北树
东北人养东北虎
东北山呀东北林
东北人爱东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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