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粉猪餐饮公司被立案(嘉兴花藤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被处罚12万元)(1)

5月19日,信用中国公示《生产销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嘉兴花藤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万元人民币。

上海粉猪餐饮公司被立案(嘉兴花藤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被处罚12万元)(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善市监罚﹝2022﹞12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9

处罚内容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罚款金额(万元) 12.0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违法事实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月7日从嘉善威喜酒业商行购买Oriental气泡酒5箱(6瓶/箱),进价为266.4元/箱,44.4元/瓶,于2022年1月中旬将15瓶Oriental气泡酒放置于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售卖,售价为128元/瓶,当事人至今共销售Oriental气泡酒2瓶,金额为256元,上述Oriental气泡酒的外包装标示内容为“OrientalROSENONALCOHOLICSPARKLINGPRODUCTODEESPANA,L-2021-06-08,2023-06-08,75CL,0%VOL”等内容。本局委托嘉兴市译之语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Oriental气泡酒标签内容进行中文翻译,内容有:远东气泡酒,加入了浓缩葡萄汁的无酒精桃红葡萄起泡酒,美味的浓缩葡萄汁来源于未发酵的阳光下自然成熟的葡萄。口感清爽,色泽鲜艳。建议搭配开胃菜和甜品饮用。冷藏于4-6度间饮用。浓缩葡萄汁混合二氧化碳制成的清爽饮品,配料:水,二氧化碳,浓缩葡萄汁,天然调味剂,柠檬酸,二氧化硫,苯甲酸钠,R.EN°CLM-408/西班牙产品,由VERTUGUEZ酒庄装瓶,西班牙,托雷多,0%VOL75CL,酒精度数0,750毫升批次和装瓶日期:/,最佳食用时间:2021年6月8日(生产日期)-2023年6月8日。当事人于2020年9月开始以600元/盒的价格从上海市宝山区林文辉食品经营部购买鳌虾进行加工后进行销售,售价为88元/只。现场查获的鳌虾外包装标示内容为:“WILDCAUGHTSCAMPI,1KG(2.205LB),

GRADE:XL,DATE:31/7/2021,KEEPPROZEN-18℃ORBELOW”等内容。由于鳌虾的中文标签标注于包装鳌虾的大箱子(6盒/一箱),当事人没有保存鳌虾的中文标签,因此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24日当事人销售的鳌虾的中文标签内容无法确定;本局委托嘉兴市译之语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对现场查获的一盒鳌虾标签内容进行中文翻译,内容有:新西兰,新鲜野生捕获的鳌虾,小型龙虾/挪威海鳌虾,南极深海鳌虾,刺身,可用于制作刺身,海鹰品牌,1公斤(2.205磅),包装时净重,整只挪威海生鳌虾,新西兰产品,新鲜野生捕捞鳌虾,由彭华登控股有限公司在海上捕捞和冷藏,邮政信箱:新西兰,奥克兰,库姆273,营养信息表每250克的平均品质每100克的平均品质能量945KJ378kj蛋白质51g20.4g脂肪总量2g0.8g饱和脂肪0.0g0.0g碳水化合物0.0g0.0g糖分0.0g0.0g钠1000mg400mg,FVBILYARA-L15811,类型:XL,生产日期:2021年7月31日,请冷藏在-18摄氏度或低于-18摄氏度保存,在海上包装和冷藏新西兰,新鲜野生捕捞鳌虹,海鹰品牌。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5日从上海坤发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纯金箔1瓶(1g),单价为150元/瓶,于2021年10月25日开始将上述纯金箔作为装饰添加到销售的日本长崎蓝鳍大腹(3片)产品中,制作过程为先将金枪鱼切片,然后摆盘,最后在金枪鱼(大腹)切片上放上金箔,一般是一片金枪鱼(大腹)放一片金箔,金箔是直接放在金枪鱼大腹上的;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当事人共制作销售26份日本长崎蓝鳍大腹(3片),售价为168元/份,扣除菜品优惠,实际收入为4118.62元。当事人陈述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制作销售的日本长崎蓝鳍大腹(3片)添加了纯金箔,期间共制作销售6份,售价为1008元,其余销售的20份日本长崎蓝鳍大腹(3片)未添加纯金箔,并称在委托浙江国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拍摄其销售的刺身产品照片时使用了约四分之三的纯金箔作为装饰。至案发,可查实的当事人制作销售添加非食品原料(纯金箔)的日本长崎蓝鳍大腹(3片)的货值金额为1008元,违法所得1008元;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Oriental气泡酒的货值金额为1920元,违法所得为167.2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机关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4210974966033

数据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MB19062420

公开资料显示,嘉兴花藤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3日,法定代表人刘伟,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股东刘伟持股70%,马黎声持股30%。马黎声兼任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沧州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记者 楚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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