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湖南长沙、江苏南京公布人才“安居”新政细则!
湖南长沙:
这类人才落户可购买首套住房
长沙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
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
同时,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2020年,湖南出台《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放宽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沙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同时,长沙出台《关于贯彻和落实强省会战略的行动方案(2022—2026年)》,其中明确,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此外,相关部门在政策解答时表示,细则出台后,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且在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非全日制学历也可享受该政策。
江苏南京:
B类人才购房最高补贴200万元
2023年1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并于2月12日起正式实施。
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适用对象包括A、B、C、D、E、F等6类人才。
A类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将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C、D、E、F类人才既可享受实物配置,也可申请货币补贴。实物配置的面积从150平方米至30平方米不等,货币补贴也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给出不同标准,其中,B类人才最高可达200万元。
此外,F类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统一纳入市人社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曹飞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来源:作者: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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