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讯(记者 李洪鹏)今天上午,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江苏籍高官不被重用?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江苏籍高官不被重用(突然辞职的江苏高官有了下文)

江苏籍高官不被重用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讯(记者 李洪鹏)今天上午,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法晚·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3天前的7月21日,许前飞辞去省高级法院院长职务、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他曾谈“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的滋生”。

从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今天上午,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中纪委通报称,经查,许前飞同志身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应与其关系密切的律师和私营企业主请托,干预和插手具体案件审判工作,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打高尔夫球,接受公款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许前飞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最高人民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据《新华日报》客户端“交汇点”报道,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7月21日下午在南京闭幕。会议决定接受许前飞辞去省高级法院院长职务、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曾谈“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的滋生”

2015年2月5日,时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在江苏省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专门就“法官反腐”讲话指出,法院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小问题抓起,从小事情管起,早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对于违纪违法现象,要早发现、早查处,及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作为掌握审判权的法院干部,极容易成为“围猎”对象,必须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要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的滋生

另外,在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许前飞表示,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老百姓的“横挑鼻子竖挑眼”,保证办理的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有这样才能问心无愧地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在2011年1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全省三级法院院长齐聚一堂。时任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称,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务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许前飞简历

许前飞,男,1955年10月生,汉族,河南孟津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

1974年10月湖北省天门县后港公社知青;

1978年3月武汉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年1月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4年12月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系教师、副主任(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8年10月至1989年9月美国纽约大学进修);

1988年12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

1990年10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庭庭长;

1994年7月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厅级);

1996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3年2月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正厅级,其间: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年5月海南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7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年1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2月二级大法官);

2012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3年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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