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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深度解析(约法三章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法)

约法三章深度解析

【原文】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史记·高祖本纪》

【读原著】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学原文】与父老约1法三章2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3罪。余4悉5除去秦法。

1.约:订约,约定。

2.章:规章。

3.抵:抵偿。

4.余:剩下的,多余的。

5.悉:副词,都、全。

翻译

(高祖)和父老乡亲约法三章:杀人的处死,伤人的和盗窃的,抵罪。剩下的秦朝法律全部除去。

【悟原理】

解惑

1.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楚怀王令各路诸侯灭秦。汉王元年十月,刘邦比各路诸侯都提前到达霸上。

2.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刘邦接受,并西入咸阳。

3.刘邦进入咸阳后,召集父老豪杰,约法三章。

4.约法三章后,秦人大喜,生怕刘邦不做秦王。

5.紧接着便发生了"鸿门宴"这个故事,之后刘邦被封为汉王,然后便是楚汉之争。

启迪

1.刘邦接受子婴的投降后,有部将劝刘邦杀了他,刘邦并没有听取这个意见,让子婴活着,可以体现自己的宽容,争取秦地的民心。

2.刘邦进入咸阳后,"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可以看出,当时的老百姓对于秦朝的苛政律法,苦不堪言。刘邦作为一个高明的政治家,直指核心问题:"苦秦"。于是有了简单、粗暴但是却最有效的约法三章。正是这种釜底抽薪的办法,让他得到了秦地的民心。

3.约法三章之前,刘邦特意着重说了一句:"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证明了他的合法性,这也是刘邦的高明之处。这样他可以名正言顺地以"秦王"的名义,管理秦地。《论语·子路》中说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以及"必也正名乎",都是这个意思。

4.约法三章后的效果是"秦人大喜",都争先恐后地前去劳军,刘邦又谦虚不接受;于是"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名正之后言顺,言顺之后彻底征服民心。正如《孟子·娄离上》中所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这为他被封为汉王之后,平定三秦奠定了政治基础;平定三秦之后,在楚汉之争中,秦地又成了他的大后方,源源不断地输送兵源和物资,又为他平定天下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肯定地说:约法三章,是刘邦击败项羽从而取得天下,最重要的举措。

5.约法三章原指事先约好或明确规定的事,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以资遵守。

应用

1.侧重于整个故事,可以看出,上级对下级的约束必须开诚布公,诚信是第一位的。在当今社会,无论规模大小,无论人数多少,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能切实执行的团队才能是蒸蒸日上的团队;反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奖惩全凭上级个人好恶的团队定是人心涣散的团队。

2.侧重于秦法的"苦"和约法的"简",可以看出,快刀斩乱麻才是解决纷繁问题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3.侧重于刘邦的处理问题的方法上,可以看出,解决问题必须直指根本——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4.侧重于刘邦在争取民心上的举措,可以看出,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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