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1)

(一)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稿酬所得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三)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1.适用的范围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2.费用标准

从2011年9月1日起,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附加减除1300元。

【例题·多选题】下列人员中,在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适用附加减除费用规定的有( )。

A.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

B.应聘在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专家

C.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答案】ABD

【解析】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费用减除标准为3500元/月,不属于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

★(四)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例题1·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的税目有(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稿酬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答案】ABCD

【解析】四个选项均符合。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定额和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AB

【解析】选项C采用按年计征,选项D采用按次计征。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