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18日讯(通讯员 周继坤 记者 范木晓子)“在网上找人刷单,不但是违规的,还是违法行为。”12月17日,四川的一名男子在网上利用微信账号刷单返利,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白驹派出所抓获。
白驹派出所副所长罗阳(左)在四川省邻水县石永镇派出所协助下,将唐某贵成功抓获
今年8月18日,白驹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王欣(化名)报警称:8月17日15时至18时期间,有人在别的社交软件上推荐,动员受害人兼职在淘宝上刷单,并利用返利客服,先在受害人支付宝上扣了现金999元,收款方为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随后,王欣通过微信扫码支付3780元,收款方为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两次共骗款4779元。
接到报案后,白驹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在大丰区公安局刑侦民警的研判下,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及多方取证,逐步理清了该案的来龙去脉。
12月14日,见收网时机成熟,专案民警千里迢迢,赶赴四川,在四川省邻水县石永镇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唐某贵,并查获作案用手机2部及三个手机微信号。
罗阳(左)将犯罪嫌疑人唐某贵(右)带回大丰区公安局审查
据了解,这是大丰警方在“冬季攻势”专项行动中,破获的一起以刷单方式返利的网络诈骗案。
据27岁的嫌疑人唐某贵交代,今年8月份,他在网吧上网时结识了一位自称叫“天意”的朋友,“天意”介绍他一份“扫码返利的工作”,让他以为找到了发财捷径。谁知,“工作”没多久,他发现不对劲,“我知道刷单是违规行为,没想到这也是犯罪。”被民警抓获后,唐某贵感到十分后悔。
在此,办案民警提醒,年轻人创业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切莫因眼前利益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否则,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
来源: 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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