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说说,什么是“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也称黑白合同,这并不是法律术语,它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阳合同,顾名思义,是可以拿到明面上来,可以对外展示的,一般是合法合规的;阴合同一般为了规避国家税收政策,可能违法违规。
民商活动中,任何领域都有可能出现“阴阳合同”,典型常见在影视行业天价片酬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还是遵循缔约自由和意思自治原则,司法并没有直接否定“阴”合同的效力,因为变更合同是当事人的权利,达成一致意见,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视为双方已就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法律也是支持的,法律不支持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而签订的“阴合同”,如明星为了规避国家税收政策就天价片酬而签订的“阴合同”。
实践中,合同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一方会主动要求与订立阴阳合同,而另一方为避税,往往也乐于以配合,之后一旦发生纠纷, 很有可能面临举证困难,最终因小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