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处中国华东地区、钱塘江下游、东南沿海、浙江北部、京杭大运河南端,是环杭州湾大湾区核心城市、沪嘉杭G60科创走廊中心城市、国际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起发生在杭州的税案。
2019年初,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数据异常排查时发现杭州J公司在短短两个月内开出了涉及近亿元的发票,有重大的涉税风险嫌疑。
随即,稽查人员立即对该公司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煤炭加工销售。
该公司与一般的煤炭公司的区别在于,其先是低价购入煤炭和石化产品二甲苯,再将两者结合产出所谓的“高科技环保煤”。
从经营状况或是从进销货单分析来看,J公司都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二甲苯占了85%的进项成本,如此高的占比却没有在销售收入中体现出来属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稽查人员还发现该公司的账簿、凭证上未曾出现过任何防护用品费用的记录,也为未采购或租赁过皮带运输机,这一现象显然与正常的煤炭加工公司不符。
在对2.7亿元的进销发票梳理整合后,稽查人员整理出了以下疑点:
1、大部分煤炭发票都是由临时户到税务部门带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一般煤炭公司的进项发票总特征不符;
2、进项发票品种较单一,将煤炭加工为“高科技环保煤”仅需煤炭和二甲苯就足够了吗?
3、进销煤炭的差额部分基本和其购进的二甲苯金额一致,石化产品极有可能是其控制税负率的手段。
基于以上疑点,稽查人员初步判定J公司利用煤炭与石化产品进项发票“洗票”“变票”,向外虚开销售煤炭的销项发票的可能性极大。
于是稽查人员决定从资金流、发票流、上下游企业情况等方面搜索取证。
经详细调查得知,上游石化公司把不开票销售的成品油多出的发票变更商品品名,虚开给以杜某、王某为主的虚开团伙,这样一来双方均获利。
而杜某等人的目标客户则是一些“贪便宜”的煤炭经销商或用煤企业,因其购进低价且不带发票的私采煤炭,但又缺少入账凭据,所以就会找到杜某等人为首的虚开团伙帮忙开出品名为“高科技环保煤”发票作为进项。
经统计,以杜某等人为首的虚开团伙共计非法取得进项发票40.53亿元,非法对外虚开销项发票38.4亿元,而案件以移送检察机关作进一步审理。
通过上述案例,一起来了解一下虚开专票的处罚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大欧想说犯罪嫌疑人仅看到了骗取出口退税的高额收益,却忘了违法犯罪所需付出的沉重代价,所以请务必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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