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宅基地,进城落户农民可自愿迁回原籍近日,山东省印发《2020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如提到,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进城落户的可迁回原籍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进城落户的可迁回原籍吗(进城落户农村人)

进城落户的可迁回原籍吗

家有宅基地,进城落户农民可自愿迁回原籍!近日,山东省印发《2020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如提到。

原文是这么说的: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青岛中心城区放开重点群体落户。探索完善“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城乡双向户口迁移政策,返乡就业创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镇各类人才可在原籍农村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经常居住的,可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

看到这段内容,我们感到很欣慰。因为,它切中了目前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现在,很多农民不愿意将户口落到城里,一些大学毕业生也不愿意把户口落城市。究其原因,一旦大家把户口落城里,农村老家的很多权益都会自动消失。比如,拆迁补偿。简单地说,农村户口现在很值钱,甚至比城市户口值钱,而一旦选择城市户口将失去农村户口的很多权益,这导致很多人不愿意迁户口。

所以,这则允许大家将户口迁回农村的政策,可以打消大家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保护大家的权益。当然,我们也期待后期更多政策细则的出台。因为,现在将城市户口迁回农村,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比从农村迁到城市的难度要大得多。

另外,山东还于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最近广受热议的村庄拆迁合并话题,相关部门表示,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 拆不拆搬不搬,村民同意率须超95%。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李琥对山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作了介绍说,目前,山东省将县域村庄大体分四类。

1、集聚提升类,主要是现有规模大的中心村;

2、城郊融合类,主要是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

3、特色保护类,主要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

4、搬迁撤并类,主要是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看不准的村庄,暂不做分类。

山东农村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密度高。全省行政村数量6.95万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平均人口530人,在全国居倒数第二。随着山东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城市聚集,导致农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越来越迫切。空间布局分散,导致了配套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成本高,不经济,需要全域考虑,优化布局。

据了解,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山东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特别是在拆迁补偿、安置区选址、安置住宅户型等关键环节,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群众,尊重民意,落实民意。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农民群众说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我们坚持稳妥推进。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还处在探索推进阶段,没有下指标派任务,没有大规模的大拆大建。比如,去年以来全省批复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14个,涉及村庄268个。”李琥介绍说,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我省着力解决农村社区的生活居住、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就学就医、卫生改厕、垃圾处理等问题,努力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优化配置城乡用地结构布局,耕地不能减少。复垦新增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连片流转用于发展蔬菜大棚、水果苗木基地等现代农业,将预留用地发展适合农村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生态旅游业,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带动农业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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