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一)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不具有记满12分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二)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二年内(即未超过有效期三年)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逾期未换、已被注销驾驶证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未换证被注销后未超过二年的: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1份,受理机关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备);
3.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1份,自备),通过实现数据联网传输的医疗机构体检的,免于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1份,自备)。
(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1份,自备),通过实现数据联网传输的医疗机构体检的,免于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是
(一)收费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
2.《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5〕270号);
3.《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8〕9号);
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1〕1041号)。
(二)收费项目:
1.机动车驾驶证10元/本;
2.科目一考试费用:
收费标准:汽车、低速汽车:50元/次;三轮汽车、摩托车:25元/次。(补考按标准减半收费)
五、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