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事不见不闻,听多方建议,闻多分析则明,若只听一人过少人,只闻一方,怎能公正而明,则暗。
人逢一事,而不知其结果,其结果无非一益一损,而结果决策却取决于其人,其人如何为之,结果亦是对比。
如不能确定,亦或欲有良益,不懂,则应多求教于人,多听人之建议,莫一意孤行而深陷泥潭,而不能自拔。
听人之言,亦不能只听好的,坏的也是要听的而,在经自己分析,两方兼听方明。
犹如法官断狱之人,其始不知经过如何,有原告,被告,证人,现场之人。群要断事明,则王听几方之言,从中寻求蛛丝马迹。亦可能断也。兼听各言。不因自己喜欢而偏向顺眼之人言。则公正严明也。
若断狱之人,只听一方言辞凿凿,激情盎然的片面之词,而不听旁人所言,则为暗,为昏。
犹如人耳,一简单例子,有人言其工作好,工作轻松,待遇很好,工资高,什么都好,让你去,你会去吗?你会肯定的认为他说的真的吗?会从别处打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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