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起草界这一行的人,在为领导起草讲话的过程中,有一件事情很难把握住分寸,那就是讲话稿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在我的理解中,讲话稿本质上仍然属于机关公文,因此它绝不可能是一个话剧剧本一样的东西,而必须是一种可以打印出来让人阅读的书面化语言。但是,它又不是像正式文件一样纯粹的书面语,全都是干巴巴的词语。所以,准确地说,讲话稿的本质是口语化的书面语。
为什么我说初进起草界的人对这一本质把握不好呢?还是用几个故事来说明吧。
第一个故事:我曾经修改过一个人写的讲话稿,从头至尾几乎就是老百姓拉家常,絮絮叨叨,拖泥带水,尽是车轱辘话,而且更为好玩的是,里面都能写出乡间的土话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是,他在讲话稿中用了一句胶东地区的方言:“把手里的东西稳在那场。”列位,如果你不是胶东人,单纯看这样一句话,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容我解释一下哈!在胶东话当中“场”是指“地方”。“稳”是“形容词用如动词”,意思是“放下、放稳”的意思。这句“把手里的东西稳在那场”的意思,其实就是“把手里的东西放在那里”。你说,这样的语言写进了讲稿中,是不是有点滑稽?
第二个故事:我曾经改过一个干部出国回来给上级的汇报,里面也是笑话一堆。这个干部率领着一个代表团去日本访问,回国后不知这位老人家是怎么想的,让随行的人随便写了一份汇报。据说这位带队干部还亲自改了一遍,就是这份改过的汇报让我一看头都大了。这份写得一塌糊涂,基本上是一个坐在你对面和你“拉呱”的流水账。里面光是说出席了几次宴会,席间几次敬酒,双方来宾一起唱歌,不时就掀起了“一个小高潮”之类的话就好几处。给人的感觉这个代表团去了一趟日本印象最深的就是吃喝了。害得我不得不直接告诉那位干部,这样的东西千万别往市委报,否则要丢丑的。
第三个故事:我过去的一位同事写东西有个毛病,就是特别能用大长句子,有的句子复杂得就像英文里面的各种从句一样。最极端的一次,他给领导写的讲话稿初稿交给我时,有一个不小的自然段竟然中间一个句号都没有。当时把我给看乐了,笑着对他说:“你自己读读你写的这一段,这样的句子一口气念下来憋气不憋气?”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上面这些情况,其实都是没有把握好讲话稿是“口语化的书面语”这一本质,要么是过于口语化了,要么就完全忘记了口语化。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要求我的同事们在起草完成一篇文稿后,务必要通读一遍,即使是领导改过的稿子也不要盲目放任不管。而且,这种通读必须是出声地读,因为只有出声地读一遍,才会发觉文稿中哪些地方读起来别扭,然后才能有针对性地对这些小BUG进行修改,使整篇文稿既能严谨精确,又能“气血畅通”,成为一篇表述清晰、说理流畅、文风自然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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