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由于《史记》的写法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式的历史写作手法,故将和《史记》一样用纪传体写作的史书称“正史”。自汉到清陆续 编写的二十四部纪传体史书。

二十四史包括哪些所记载的朝代(二十四史指的是那二十四部史书)(1)

清乾隆时定为将这二十四部史书定为“正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 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 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和《明史》。共计三千多卷,近四千万字。主要记载从黄帝到明末四千多年的历史,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天文、地理、学术文化等方面的丰富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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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被称为“前四史”。

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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