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之所以被称为“金饭碗”,其工作稳定性令人羡慕不已,而且只要不触犯法律,工作能干到死。
那么真的就不会有被开除这种说法吗?抱着这个想法小编去翻阅了《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有这五条规定,出现这类情况是有权辞退公务员的。
一、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小编看过公务员考核等次后,了解到只有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弄须作假触犯法律,无故旷工10天以上情节严重者才会判为不合格。
二、不能胜任工作且不接受其他安排
一般来说不会有能力不足而被辞退的情况,作为体制内的“螺丝钉”,单位只会根据你的能力给你调配到适合你的岗位。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小编认为公务员“金饭碗”名副其实,只要大家不触犯这五条劝退标准,就安安稳稳干到退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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