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后反复更改姓名为哪般?法院如何判决?,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更改姓名在哪里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更改姓名在哪里改(更改姓名的正确打开方式)

更改姓名在哪里改

一、前后反复更改姓名为哪般?法院如何判决?

向小安(化名)因为父母感情不合在离婚后跟随母亲,母亲为了让孩子和其父亲断绝关系,伪造其父亲签字将其姓名更改为郑文达(化名)。之后因为孩子生了一场病,使得其父母亲之间重归于好,此时其母亲提出将孩子名字重新改回向小安。但是好景不长,之后二人又因观念不合再度分开,这次,双方彻底断了联系,之后其母亲再次伪造前夫的签名,将儿子的名字由向小安改回了郑文达。但是之后事情再度发生了转折,其父亲在没有告知孩子和母亲的情况下,将孩子名字又改回了向小安,并且丝毫不退让。最终,郑文达在母亲的陪同下,到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审理认为,郑文达从幼儿园到小学,长达八年时间,都在使用郑文达这一姓名。该姓名已经成为其人格的标志,已成为其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使用该姓名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成长。

二、公民可以按照自己喜好随意更改名字吗?

沈阳一男子欲改名为刘霸道,被派出所拒绝后诉至法院。刘某超诉称,公民有修改名字的权利。派出所则表示,刘某超改姓名是因自己喜欢丰田“霸道”汽车,理由不合理,同时经查丰田“霸道”汽车曾涉辱华广告,刘某超将问题车名作为名字有背公序良俗。法院认为,如人人因个人喜好变更户籍登记姓名,会增加社会管理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刘某超诉讼请求。

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四、改名注意事项

①改姓的要求:改姓主要发生在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更改,以及收养关系变更或者是涉外婚姻,再或者就是父母离婚或者再婚的情况,这样是允许改姓的。

②改名字的要求:改名字的条件范围,小孩子的乳名改为学名的,还有就是名字当中有不常见的冷僻字的,还有就是名字出现歧义甚至是容易让人误解甚至是带有不良含义的。

③不可改名字的:正在进行民事纠纷、收监服刑、在校的大中专学生,还有就是个人的信用记录有严重不良记录的。还有就是之前变更过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是不允许改名字的。

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

(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四) 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需要什么手续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元建议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2、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作为公民,姓名权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是一项义务,切不可任意在不可控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合法合理的行使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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