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六安中院消息,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有力震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反犯罪行为,3月15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两被告人徐某某、许某某被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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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被告人徐某某、许某某通过百度贴吧联系并购买了含有“西布曲明”这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原料,并通过淘宝网购买了荷叶粉、麦芽糊精、果汁粉等辅料以及胶囊板、压片机、搅拌机等,开始生产制作减肥产品并通过网络对外销售。被告人徐某某主要负责生产,被告人许某某主要负责销售,生产的减肥产品包括减肥胶囊、减肥糖果片和少量的减肥巧克力。2019年2月至2021年5月,两人共违法销售减肥产品合计金额达160多万元。

六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许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生产的减肥产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对外销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人犯罪影响范围广、社会危害性大、情节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被告人许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依法没收二人违法所得;依法处理制售减肥产品的作案工具。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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