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
刘瑾在明孝宗在位时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对这个难得的机会很知道珍惜,因为他知道太子将来登基即位后他这个日夜服侍的太监就是功臣了,权势与富贵唾手可得。于是,刘瑾便千方百计地讨好太子,侍奉当时只有十多岁的太子。在公元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顺利即位,这就是明武宗。刘瑾和马永成、高凤等七名太监得到了新皇帝的宠爱,被称为"八虎",刘瑾则是"八虎"之王。在刘瑾的领导下,这些宦官想方设法地鼓动武宗游玩享乐,他们则专权跋扈,隐瞒着皇帝为非作歹。刘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内宫监任职,而且掌管着京城的精锐守卫部队。
刘瑾变法
刘瑾并非无能之辈,也未曾将国事当作儿戏。史载,刘瑾将奏章带回私第后都与他的妹婿礼部司务孙聪及华亭人张文冕商量参决,再由大学士焦芳润色,内阁李东阳审核之后颁发,还是颇为慎重的。用事期间,他针对时弊,对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动,推行过一些新法。即所谓"刘瑾变法"。
据《明史》,"给事中屈铨、祭酒王云凤请编瑾行事,著为律令。"另据《明通鉴武宗》"'辛丑,兵科给事中屈拴,请颁行刘谨所定《见行事例》,按六部为序,编集成书,颁布中外,以昭法守。诏'下廷臣议行。'"不过,对于专权太监,正史从不可能有丝毫正面评价,所以其《见行事例》所拟的改革措施及成效如何,史料基本不载。不过据《明史列传192》,"廷臣奏瑾所变法,吏部二十四事,户部三十余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诏悉厘正如旧制。"如此看来,其措施大概涉及四部,包括人事、民事、军事方面共85项措施。
一些相关的记载里面,粗略了解刘瑾的一些改革措施,其中有建立内厂钳制东西厂的权力,"时东厂、西厂缉事人四出,道路惶惧。瑾复立内行厂。"此外,"瑾峻刑",其执法很严,颇有朱元璋之风。对于打击官员失职和贪污腐败不遗余力,以独特的"罚米例",对失职官吏以罚米为单位的俸禄为手段,"丁末,工科给事中吴仪核宁夏、固原等处仓场秋坯亏折之数,劫历任巡抚都仰史徐廷薄等十六人,侍郎硕佐及管粮郎中、副使、金事徐键等十八人,又通判董全等一百八十八人,又以马价盐课劫巡抚宁夏全都御史刘宪、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杨一清及苑马寺卿、全事、知府、间知及管屯卫宫十余人,皆入罚米例,重者五百石,轻者三百石以下,致仕者半之。"又,"辛丑,给事中白思诚、御史储珊等,复参辽东仓库自弘治十五年至正德三年前后各任椰移亏折之数,遂及都御史王宗彝及郎中、给事中、御史等凡数十人。除病故者勿追,余俱各罚米输边,自一千石以下有差,其中所罚有至再至三者。"(《明通鉴武宗》)
刘谨的改革措施还包括降赋税,减轻农民负担。"三月,甲辰,振浙江饥又停止本年应解杂款银六万两以宽民力。"建立官员不定期考察制度,"己酉,诏吏部考察京宫不必以时。"为避免战事发生时各镇守将领拥兵自保或各自为战,边防方面,"乃请仿王越、秦等故事,仍设文职大臣总制三达,镇、巡以下皆受节制",对于屯制,刘谨下令作重新的全面勘查,清理了一些假冒的不法之事,整顿盐法亦有成效,"秋,七月,戊戌,刘复矫旨造御史乔岱等往核两浙盐课,追论历次巡盐御史及运司官赔偿商课,自数千两至数百两,按历年深浅及大课多寡以定陪纳之数,皆令输京师内承运库。"(《明通鉴武宗》)
刘谨用事期间,组织编纂了《通鉴纂要》,此外,调整过各省的科举录取名额,增加西部地区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录取人数,降低了江西录取人数。还有一些不拘礼法,在当时看来很奇怪的举措,如"令寡妇尽嫁,丧不葬者焚之"等,为时人所侧目。
作威作福
在将异己的大臣们都清除后,刘瑾便随心所欲地专权了,他很会控制皇帝为他所用。先用打球跑马、带鹰抓兔等缠住爱玩的武宗,然后,专门在武宗玩得高兴的时候向他请示政事,武宗总是心烦地说:"怎么什么事都来找我,你们都是吃闲饭的吗?"刘瑾装得灰溜溜的样子退下,心中美滋滋地专权误国去了。通过这一手,刘瑾很容易地将内阁的大权也握在手中了。为了彻底掌握内阁,他还将原来向自己告密立功的焦芳安排在内阁任职,焦芳则事事仰刘瑾的鼻息行事,这就开了内阁辅臣听从太监指挥的恶例。
为了增加自己的权势,刘瑾还建立了另外的特务组织"内行厂",权利在锦衣卫和东厂之上。通过特务来监督官吏和百姓,制造恐怖气氛,维持自己的专权。
终被凌迟
明武宗刘瑾的专权使朝政混乱,他的索贿受贿也直接导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穷灾难。官员们向他行贿后,必然要加重剥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无路,只好反抗。安化王朱寘鐇趁机于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发动叛乱,由于不得人心,叛乱很快被平定。在刘瑾被处死后仅仅几个月,京城地区便发生了刘六刘七起义。
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杨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监张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乱。杨一清平定叛乱后与前来监军的张永商讨除刘大计。叛乱平定之后,太监张永利用献俘之机,向武宗揭露了刘瑾的罪状,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在李东阳的帮助下,明武宗最终动了杀心。第二天,武宗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见了大怒,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的事实。
经会审,刘瑾被判以凌迟。同年八月,刘瑾伏诛,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恶贯满盈的明朝太监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第二天,刘瑾熬不住气绝身亡.第三天继续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在封建社会,除非谋反、杀父母亲等属于"十恶"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处死。这是顺应天时,而春天万物生长的时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杀幼小的鸟禽和走兽。但刘瑾属于谋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来就行刑了。行刑完毕,割下的小肉块被受过其害的人家抢着买下吃掉,一文钱一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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