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研究生招生可以自主划线的高校,这样的院校一共34所,简称“34所”。
北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
南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上海: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广州: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56所是什么?56所是2011年之前,教育部批准设置的56所研究生院。2011年后,研究生院的设立由原来的“报批”改为“报备”,研究生院的成立不再需要经由教育部批准,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校研究生院数量定格在5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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