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有关部门:
《成都理工大学 2020 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经2020年6月5日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2-0-2-0 四川专升本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精神,经成都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协商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由成都理工大学与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联合完成 2020 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计划,为确保2020年"专升本"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实施流程
(一)第一阶段:报名及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0日)
各校(院)按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关于组织 2020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的通知》要求,在6月9日前将经公示的"专升本"报名名单、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提交至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汇总,汇总后的"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6月10日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第二阶段:考试及阅卷阶段(6月11日-7月3日)
"专升本"考试工作由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统一组织,在各专科学生所在学校(院)设"专升本"考试考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6月11日—6月14日,各校(院)向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提供考试考场、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等信息,原则上需提供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
2.6月14日—6月19日,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编排考场、制作准考证。
3.6月19日—6月22日,各校(院)到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教学事务中心领取"专升本"考试准考证。
4.6月23日—6月27日,考试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组织培训,开展保密教育、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工作。
5.6月27日,各考点派车到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领取"专升本"考试试卷,成都理工大学派监督工作组成员随同试卷到各考点开展考试监督工作。"专升本"考试试卷需安排专人专柜妥善保管,并确保每个环节组织严密、规范有序。
6.6月28日专升本考试。
上午:8:00—10:00 大学英语;10:30—12:00 计算机基础。
下午:14:30—16:30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理工)/高等数学(经管)。
7.6 月 29 日—7 月 3 日,组织集中阅卷及统分。
(三)第三阶段:成绩公布阶段(7月4日-7月8日)
1.7月4日,公布考试成绩并将成绩返回考生所在学校。
2.7月5日—7月8日,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专科所在学校提交查分申请,过期不再接受查分申请。
(四)第四阶段:录取阶段(7月9日-7月20日)
"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的录取按以下程序进行。
1.《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该类学生人数的60%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
2.《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进行提前单独录取,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该类学生人数的 20%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
3.参加"专升本"考试未经录取的全部学生,先按"专升本"综合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严格按照"专升本"综合成绩分学校按专业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
(1)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当考生"专升本"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专升本"考试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若"专升本"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按"专升本"考试的英语、数学(语文)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3)当某专业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少于本专业的计划招生数时,剩余指标由对应的招生学校调剂使用,并按全部未录取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调剂录取名单。
4.根据协议,先由成都理工大学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完成录取后,再由其他联合招生学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5.7月13日,各招生学校官网首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7月20日,通过"信息平台"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以及"专升本"录取名册纸质备案文档。
7.在接到省教育考试院批复文件后,各招生学校通知各学校(院)统一领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到专科所在学校(院)领取本人录取通知书。
二、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选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学校(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规范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考点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前做好考试场所卫生消毒,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
(三)各考场应配备酒精、洗手液、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并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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