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某民藏研究院”,虚报藏品价值,谎称参与拍卖,伪造备案证书,以此骗取老年人钱款。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73岁的马老伯爱好收藏,2021年4月初的一天,他接到小杨电话询问是否有瓷器需要出售,加了微信之后,马老伯将自己的藏品一组成套的瓷器以及三件单独的青花瓷器照片发给对方。小杨告诉马老伯,这些藏品的价值非常高,青花瓷器是200万一件,成套的瓷器价值3000万。

于是,马老伯带着所有的藏品到小杨所在公司“某民藏研究院”,该公司老板李某自称是考古学毕业的专家,看了实物后当场做鉴定,出具了一个备案证书。

但是这个备案证书需要交办证费,马老伯的藏品价值高、数量也多,需要支付上万元。马老伯心想,相较于3000万元,几万元是小钱,就同意了。随后,马老伯通过转账及现金的支付方式共支付了1.16万元。

拍卖藏品骗取服务费(拍卖藏品先交办证费)(1)

那么这些藏品又该如何售卖?李老板表示有两种方式,成套的瓷器是送到北京保利公司参加5月的拍卖,三个青花瓷器则私下交易。李老板还承诺,公司有几十万个会员买家还有官网能够进行宣传,如果通过网上售卖不成功,也可以通过拍卖方式出售。

可是办证费已经支付了,李老板却迟迟不发放备案证书,马老伯还从他发的视频中看出了明显的作假痕迹,觉得有点不对劲。后来,到了约定拍卖时间,马老伯也没有收到参加拍卖会的通知,才发现自己真的被骗。

民警抓获李某后,据其交代,2020年12月,他租赁了办公场所,虚构公司名称为“某民藏研究院”“文物局备案中心”。由公司员工拨打客户电话询问是否有藏品出售,将客户吸引到公司。随后告诉客户,经过鉴定藏品具有很高的价值,可以帮助客户代理备案、送去拍卖,取得信任后,李某就以自己伪造的备案证书,骗取备案费用。李某用这种方式骗取4名被害人共计12.3万余元。这些被害人中大多都是老年人。

拍卖藏品骗取服务费(拍卖藏品先交办证费)(2)

经查,李某于2020年7月30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于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正在缓刑考验期。他伙同自己父亲谎称是“某国际拍卖公司”等各类拍卖公司,诱骗他人将古玩照片上传网站进行售前展示,收取上架费用,由业务员向被害人谎称有买家高价收购,并以需要收取代办“文物备案证书费”或“买家上门交易路费”为由,骗取钱款。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结伙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撤销前罪缓刑3年的执行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作者 |陈友敏金玮菁

来源: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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