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薛莲蒂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河北三市最新任免?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河北三市最新任免(河北5市多人任免)

河北三市最新任免

承德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薛莲蒂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

任命薛莲蒂同志为承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任命张志远、许建民、韩永辉、孙志强同志为承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任宏胜同志为承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宏生同志为承德市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局(办公室)局长(主任);

任命刘英昊同志为承德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董智慧同志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命关克民同志为承德市第二中学校长;

任命杨振同志为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任命王学同志为承德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

任命张立军为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提名任玉成同志为承德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人选;

提名杨兢成同志为承德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提名张宝儒同志为承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提名王占军同志为承德御道口农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人选;

提名丁福志同志为承德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人选;

提名王京围同志为承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提名杨春东同志为承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免去王江平同志的承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韩永辉同志的承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兢成同志的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丁福志同志的承德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建民同志的承德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志远同志的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春东同志的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承德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宝儒同志的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常森同志的承德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罗士学、刘庆珍同志的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健同志的承德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钱绍福同志的承德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铁军的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金东同志的承德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赵辉同志的承德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亚洲同志的承德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品刚、赵兴海同志的承德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佟欣同志的承德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占成同志的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段陟鑫同志的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麒麟同志的承德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樊文广同志的承德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宫向前同志的承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巴江同志的承德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侯光然同志的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淑国同志的承德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岭同志的承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少斌同志的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京围同志的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任玉成同志的承德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徐维德同志的承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徐磊同志的承德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张家口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4月14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梅晓春为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张虎的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4月14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弘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成诚(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树森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建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启飞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闫昊昀(女)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爱鹏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董利峰(女)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闫少婷(女)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田永祯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时信通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俊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4月14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田永祯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英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广鹏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文武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玉川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于德泳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穆春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姚军越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锋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高圣慧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维愈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许东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付燕江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伟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少平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燕锋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二恩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秦皇岛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1号

根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的戴臻喜、刘学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戴臻喜,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谢 益,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夏文杰,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五级法官助理,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守席,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助理,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刚,男,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助理,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艳玲,女,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助理,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武学敏,女,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四级法官助理,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 俊,男,现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科员,拟任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学,男,现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拟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新春,男,现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拟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蔡震博,男,现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拟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同志任职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5天,即2022年4月15日至19日。

电话:3220325

地址: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保定

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六号)

2022年4月13日,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根据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占祥提请,任命:

熊锦望任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特此公告

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衡水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宋鸿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宋鸿杰同志任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张健、刘庆刚、李啸鹏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强、苗志勇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崔继军同志任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

刘志安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义朋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鹿慧娟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职务;

崔长水、随善明、董彦君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庞世军、邢承清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敬刚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苏建业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冯常永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陈平同志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孙金春同志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许洪菊、李玲玲同志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洪波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孙慧慈、周爱华同志不再担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杨志军同志不再担任市水利局南水北调办副主任职务;

刘福庆、何凤山同志不再担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安秀莲同志不再担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刘海河同志不再担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林英同志不再担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洪奇同志不再担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宛玉广、潘振兴同志不再担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泽野、胡书慧、马增利、袁其坤同志不再担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铮、栗庆浩同志不再担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志强同志不再担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双星同志不再担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石红岩同志不再担任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薛建起同志不再担任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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