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各式各样的网红奶茶特别受欢迎,大家打开手机或者电脑网页时,经常会看到邀请加盟奶茶店的广告,宣称低投入高回报,不少人都忍不住要试一试。12月18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南京市秦淮区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盲目加盟奶茶店。
今年3月份,张先生在网上看到了蒙小白公司经营的“蒙小白”项目,这家公司号称背靠蒙牛、问鼎奶饮市场,打造新晋网红品牌。张先生心动了,于是签订了《项目合作书》主营奶茶,支付各种费用25万。可蒙小白公司收了钱却没有提供任何培训、选址等承诺的服务。今年6月份,因为没开成店,张先生要求退费却被拒绝,在8月份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合同来看,蒙小白公司授权许可张先生使用他们的项目标识为 " 蒙小白 " 的经营资源,并要求按照他们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支付相应的经营费用,属于特许经营合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黄茜介绍,“特许经营人必须建立在它有成熟的经营模式,让别人站在它的肩膀上更好地去获利。我们调查发现它自己没有直营门店,甚至它自己这个品牌注册都没有注册下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公司没有经营一年以上的两个直营店,也未提前 30 日如实告知张先生它拥有的项目经营资源状况、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信息,足以影响张先生的投资判断。因此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双方的合同,被告公司返还张先生25万。法官表示,张先生遇到的并不是个案,近期这类案件呈现高发趋势。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黄茜介绍,“4月份以来,我们受理的涉及到奶茶特许经营这种案子达到了特许经营案件的80%左右,奶茶店加盟门槛低,投资少,而且广告宣传回报率高、回报率快,很多投资者投资,最终引发纠纷,开店失败或者收益很低,最终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出加盟”。
法官提醒,市民在加盟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很多企业是不具备特许经营的经营资质,也不具有特许经营的成熟模式,匆忙上马用网红品牌圈一轮钱,其实我们通过企查查网站和裁判文书网等各种网站都能查到特许经营人的具体信息的”。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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